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剝奪政治權利的意思是指剝奪犯罪分子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包括選舉權、被選舉權、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等。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一般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對于被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完善社區(qū)矯正機構對剝奪政治權利類犯人的獎懲權。如何改變現(xiàn)行矯正機構對待剝奪政治權利類犯人“無能為力”、“沒有辦法”的現(xiàn)狀,在現(xiàn)有的表揚,記功,警告,記過等現(xiàn)有的行政獎懲措施之外,能不能進行新的獎懲探索,比如縮短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公安機關在
1、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作用: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就是終身剝奪犯罪人相應的政治權利,可能就不能再參政了。 2、剝奪政治權利的刑期計算:獨立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其刑期從判決確定之日起計算并執(zhí)行。判處死刑(包括死緩)、無期徒刑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
剝奪政治權利既可以附加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 根據(jù)《刑法》第五十四條的,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 (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 (三)擔任國家機關
一般只有死刑和無期徒刑必須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你所提問的有期徒刑十年以上可以判處附加剝奪政治權利一年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是必須附加的。 根據(jù)刑法第56條和第57條的規(guī)定,附加適用剝奪政治權利的對象主
《刑法》第七節(jié)剝奪政治權利第五十四條【剝奪政治權利的含義】剝奪政治權利是剝奪下列權利:(一)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二)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三)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四)擔
1、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人參加國家管理和政治活動權利的刑罰方法。 2、剝奪政治權利是一種資格刑,它以剝奪犯罪人的一定資格為內(nèi)容。 3、剝奪政治權利內(nèi)容包括: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言論、出版、集會、結社
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除獨立適用以外,依所附加的主刑不同會有所不同。 根據(jù)《刑法》第五十五條至五十八條的相關規(guī)定,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有定期和終身之分,具體包含下列四種情況: 1、對于判處管制附加剝奪政治權利,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限和管制的期限相等
剝奪政治權利是我國《刑法》中的附加刑,可以附加主刑適用,也可以獨立適用。政治權利的內(nèi)容包括: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
無期徒刑會被剝脫政治權利。根據(jù)我國《刑法》的明確規(guī)定,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下列幾種權利:1、選舉權與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