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到期前的違約責任要承擔什么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勞動者因自身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
-
-
勞動合同未到期,勞動者辭職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視辭職情況而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所以合同未到期辭職也是可以的,只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了,至于賠償問題,一般來說是不用賠償?shù)模谙旅?/p>
2020.04.16 148
-
勞動合同未到期勞動者辭職需要承擔違約責任么
在勞動合同中,只有以下情況才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1、違反培訓服務期約定的; 2、違反競業(yè)限制約定的。
2022-07-05 15,340 -
合同違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違約要承擔責任嗎
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不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1)繼續(xù)履行,又稱實際履行、特定履行,是指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另一方當事人可要求其在合同履行期限屆滿后繼續(xù)
2022-09-07 15,340 -
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怎么承擔
關于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我國《合同法》規(guī)定繼續(xù)履行、賠償損失、采取補救措施、支付違約金、執(zhí)行存款罰款等形式。關于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方式,考慮到勞動合同的特殊性,結合國外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方式的規(guī)定,主
2021-10-24 15,340 -
勞動合同期內辭職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如果沒有如下情形,您提前30日書面辭職即可,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一條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guī)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
2022-03-28 15,340
-
00:44
合同違約需要承擔什么責任合同中沒有約定違約責任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一般按照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的形式承擔違約責任,具體責任如下: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定金責任。違約金責任??梢杂挟斒氯思s定或者法律直接規(guī)定,在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合同時向另一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shù)額的金
750 2022.05.18 -
01:09
承包合同違約責任如何承擔承包合同的違約責任,需要看對方當事人的具體違約方式,以及當事人在合同中的具體約定。 一般情況下,對方出現(xiàn)了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同時不具有合法的抗辯事由的話,當事人就可以要求對方繼續(xù)履行承包合同。 如果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要求對方采
873 2022.10.05 -
01:02
解除合同違約責任誰承擔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解除合同后,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如果因違約導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張解除合同與主張違約責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時也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此違約責任并
48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