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施工分包勞務合同糾紛規(guī)定是如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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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1、總承包企業(yè)或專業(yè)施工企業(yè)與不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yè)簽定的勞務分包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若干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1條等規(guī)定被認定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后的處理:如果勞務分包企業(yè)提供勞務的工程合格,勞務分包企業(yè)依據(jù)《解《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條的規(guī)定,請求勞務費的應當?shù)玫椒芍С?。如果僅僅因勞務分包企業(yè)提供的勞務質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勞務分包企業(yè)請求勞務分包合同約定的勞務價款的,將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還應承擔相應的損失。 2、總承包企業(yè)或專業(yè)承包企業(yè)與勞務分包企業(yè)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分包合同。這種合同將依據(jù)合同的實際內容及建設施工中的客觀事實,及雙方結算的具體情況,來認定雙方合同關系的本質。其中有的可能會被認定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權利義務,來重新確認雙方的權利義務。 3、工程分包企業(yè)以勞務分包合同的名義與勞務分包企業(yè)簽訂的實質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這種合同將被認定為無效。工程分包企業(yè)因此種行為取得的利潤將被法院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的規(guī)定收繳,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機關作出同樣的收繳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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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處理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用工單位與勞務分包單位之間的合同爭議,不屬于用人單位和職工間的勞動爭議糾紛,而屬于民事合同關系,所以不能夠申請勞動仲裁,應該通過法院訴訟途徑解決。 勞務分包企業(yè)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的適
2020.07.23 161 -
建設工程勞務分包合同糾紛的應當如何處理(1)協(xié)商和解。協(xié)商解決是爭議雙方在自愿的前提下,依法談判、磋商,在雙方達成共識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xié)議,解決糾紛。 (2)請求調解。即在雙方自愿的情況下,經(jīng)過中立的第三方的努力,促進雙方達成和解協(xié)議。 (3)根據(jù)爭議雙方達成的仲裁協(xié)議提請仲裁
2021.02.20 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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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17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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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如何確定?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qū)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chǎn)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范圍和具體分工。 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
2022-05-14 15,340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如何確定案由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案由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因不動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法院管轄”的規(guī)定中的“因不動產(chǎn)提起的訴訟”,是指所有權確認、買賣、互易、贈與、租賃、征用拆遷、侵權損害等案件標的物與不動產(chǎn)有直
2022-03-18 15,340 -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如何確定管轄, 如何確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農(nóng)村土地承包經(jīng)營合同糾紛、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政策性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按照不動產(chǎn)糾紛確定管轄。根據(jù)民事訴訟
2022-03-15 15,340 -
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范本
應注意:1、相對方要有勞務資質,這是勞務分包的合法前提;2、注意區(qū)分勞務分包和違法分包或工程轉包,勞務分包是合法的,違法分包或工程轉包是違法的;3、寫明權利義務中,尤其要注意安全生產(chǎn)的權利義務,可以約
2022-07-2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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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糾紛管轄權如何確定建設工程施工糾紛是工程建設過程中常見的糾紛,通常是因為建設工程合同履行的問題引發(fā)的。 面對合同糾紛,依據(jù)我國《民事訴訟法》和有關司法解釋作出了相應的規(guī)定,要分三步進行分析: 1、首先,看合同是否有有效的仲裁協(xié)議,或合同中是否存在有效的仲裁條
1,632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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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管轄怎么確定關于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管轄權確定,有如下兩種不同的情形: 1、合同約定存在有效仲裁條款的,依法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四條,雙方當事人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申請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當告知原告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情形,該案應
99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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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合同糾紛如何解決工程施工合同糾紛的解決途徑,具體包括了: 1、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xié)商,雙方就糾紛問題重新協(xié)商; 2、如果無法協(xié)商的話,可以向當?shù)氐娜嗣裾{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介入; 3、根據(jù)工程施工合同的相關約定,向雙方事先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4、以對方當
1,040 2022.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