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種類和種類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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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類型包括以下三種: 1、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者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包括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主要包括過錯、非過錯、經(jīng)濟裁員三種情形。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shù)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jīng)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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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合同的種類有: (一)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包括預告解除和即時解除; (三)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包括過失性辭退、經(jīng)濟裁員等。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
解除勞動合同的種類: (一)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的; (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的; (三)用人單位有法定過錯行為的; (四)勞動合同終止的; (五)經(jīng)濟性裁員的; (六)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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