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土地使用權如何繳納土地使用稅
來源:法律編輯整理
時間: 2023-06-15 08: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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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稅務局《關于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國稅地字〔1988〕015號)第四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稅由擁有土地使用權的單位或個人繳納。擁有土地使用權的納稅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qū)嶋H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未確定或權屬糾紛未解決的,由實際使用人納稅。土地使用權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別納稅。
第五條規(guī)定,土地使用權共有的各方,應按其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占總面積的比例,分別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綜上所述,共用一個土地使用證,應按擁有建筑面積占總建筑面積的比例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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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
詞條
共有,是指某項財產(chǎn)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權利主體共同享有同一所有權,換言之,是指多個權利主體對一物共同享有所有權。按照一物一權主義,一物之上不得存在多個所有權,數(shù)人不得對同一物各自享有完整的所有權。 但一個所有權可以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享有。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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