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地役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權期限;(五)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決爭議的方法。
設立的地役權屬于用益物權嗎
地役權是用益物權。地役權是指為使用自己不動產(chǎn)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chǎn)的權利。原因如下:
其一,地役權是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設立的用益物權。
其二,地役權是存在于他人不動產(chǎn)上的用益物權。
其三,地役權是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設立的用益物權。”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三條設立地役權,當事人應當采用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地役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供役地和需役地的位置;(三)利用目的和方法;(四)地役權期限;(五)費用及其支付方式;(六)解決爭議的方法。
第三百七十四條地役權自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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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是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chǎn),以提高自己不動產(chǎn)效益的權利。 在地役權法律關系中,為自己不動產(chǎn)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動產(chǎn)的一方當事人稱為地役權人,也叫需役地人,將自己的不動產(chǎn)提供給他人使用的一方當事人稱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動產(chǎn)而獲...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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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設立時間是在什么時候浙江在線咨詢 2021-12-30地役權是在地役權合同生效時設立的,地役權的期限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的剩余期限。地役權是指利用他人土地有效使用或經(jīng)營自己土地的權利,必須有兩個不同所有權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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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役權不是自合同生效設立,法律怎么規(guī)定的湖北在線咨詢 2023-08-31地役權是自合同生效設立。地役權是指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經(jīng)營自己的土地的權利,其發(fā)生須有兩個不同歸屬的土地存在。地役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的不動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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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地役權設立, 設立地役權的形式有哪些, 地役權的效力是怎樣的?湖北在線咨詢 2022-04-01地役權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權利。 (一)設立地役權的形式: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訂立地役權合同。 (二)地役權登記效力:當事人要求登記的,可以向登記機構申請地役權登記;未經(jīng)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三)地役權的期限:地役權的期限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等用益物權剩余的期限。 (四)土地所有權人享有地役權或者負擔地役權的,設立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宅基地使用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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