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17
合同的三類抗辯權: 1、同時履行抗辯權。指雙務合同的當事人一方,在對方未為對待給付前,有拒絕自己給付的權利。 《合同法》第六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 分類如下: (一)抗辯權按其是否從屬于主債權而存在,可以分為獨立抗辯權和從屬抗辯權。 (二)抗辯權按其行使效力的強弱不同,可以分為永久抗辯權和一時抗辯權。 (
債務人抗辯權的種類有三種,具體是:同時履行抗辯權、先履行抗辯權、不安抗辯權。按其是否從屬于主債權而存在,可以分為獨立抗辯權和從屬抗辯權。按其行使效力的強弱不同,可以分為永久抗辯權和一時抗辯權。按其是依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的約定而生,可以分為法定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請求。一方在對方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時,有權拒絕其相應的履行請求。《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條
抗辯權是指妨礙他人行使其權利的對抗權,至于他人所行使的權利是否為請求權在所不問。而狹義的抗辯權則是指專門對抗請求權的權利,亦即權利人行使其請求權時,義務人享有的拒絕其請求的權利。法律規(guī)定的抗辯權種類有
1、先訴抗辯權。又稱檢索抗辯權或先索抗辯權。 2、不安抗辯權。 3、順序履行抗辯權。 4、同時履行抗辯權。是指在沒有規(guī)定履行順序的雙務合同中,當事人一方在當事人另一方未為對待給付以前,有權拒絕先為給付
合同抗辯權與第三人之間的關系為,債務人在合同中享有的抗辯權也可以針對第三人。向第三人履行的合同,可以產生以下法律效力: (1)第三人可以向債務人請求履行。如果第三人拒絕受領的,債務人應當將該情況及時通
不安抗辯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在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出現(xiàn)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喪失商業(yè)信譽,轉移財產、抽逃出資逃避債務等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時,具有后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
后履行抗辯權是指在雙務合同中,應先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在沒有履行合同中所約定的義務時,對方當事人針對這未履行的行為有權利拒絕應先履行義務的當事人請求履行的一種權利。 根據(jù)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債務后,有先后履行的順序,首先必須要先履行
同時履行抗辯權規(guī)定于我國《合同法》第六十六條:“當事人互負債務,沒有先后履行順序的,應當同時履行。一方在對方履行之前有權拒絕其履行要求?!逼溆直环Q為履行合同中的抗辯權或不履行抗辯權,指在雙務合同中,未規(guī)定何方先履行的,一方在他方未履行對待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