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9
勞動仲裁部門歸勞動局管,勞動局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職責是; 1、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用人單位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2、處理因執(zhí)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發(fā)生的爭議。 3、處
勞動調解不成申請人應當在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內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zhí)。
勞動者被拖欠工資的,能夠向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的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
南陽市社旗縣勞動仲裁可在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科進行申請,勞動仲裁委員和勞動科在一個位置。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是向當地縣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主要解決員工和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依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 根據這個協議,勞動者加入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
申請勞動仲裁程序具體如下 1、提交申請書: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受理: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 3、開
1、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 2、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1)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
勞動仲裁找勞動仲裁委員會協助解決。勞動仲裁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處理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
申請勞動仲裁一般是不能異地提起的。因為勞動爭議通常會讓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申請勞動仲裁,要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提交副本,勞動部門才會進行受理、審核,而且在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必須要規(guī)定
申請勞動仲裁的爭議如下: 1、確認勞動關系是否存在的爭議; 2、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制度是否合法合理發(fā)生的爭議; 3、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等費用是否合理而發(fā)生的爭議。 當事人可以提出書面申訴,勞動仲裁委員會將審查其申訴是否符合受理條件,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