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庭的組成部門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一、申請和受理 仲裁的申請是指合同糾紛或財產(chǎn)權益糾紛的一方當事人根據(jù)仲裁協(xié)議,將所發(fā)生的爭議依法請求仲裁機構進行仲裁的意思表示。 仲裁的受理指仲裁機構對當事人的申請進行審查后,認為符合法定條件,決定立案進行仲裁的制度。 二、仲裁庭的組成 仲裁機構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員會直接進行仲裁,而是通過一定的組織實現(xiàn)的。這個組織稱為仲裁庭。仲裁庭行使仲裁權基于當事人的授權。 為確保當事人意思自治原則的實現(xiàn),《仲裁法》在組庭問題上確立了仲裁員回避制度。這—制度也是仲裁庭對仲裁爭議事項公正解決的法律保證。 三、開庭、裁決 開庭是指由仲裁庭主持,當事人和其他仲裁參與人參加下,對仲裁請求進行實體審理和裁斷的活動。它是仲裁活動的實質階段。其目的是查清事實、分清是非、解決糾紛,使當事人之間的爭議得到解決。
對內(nèi)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
仲裁庭怎么組成
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 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
2020.07.20 160 -
-
仲裁庭的組成程序為
組成程序:當事人收到仲裁委員會的仲裁規(guī)則和仲裁員名冊后,應約定仲裁庭的組成形式,并在仲裁規(guī)則規(guī)定的期間內(nèi)加以確定,對于仲裁庭的組成形式,當事人既可以約定由3名仲裁員組成合議仲裁庭,也可以約定由1名仲裁員組成獨任仲裁庭。如果當事人沒有在仲裁規(guī)
2020.03.03 292
-
仲裁庭的組成
根據(jù)《仲裁法》的規(guī)定,仲裁庭是由3名仲裁員組成,還是由1名仲裁員組成,由雙方當事人約定;仲裁員應當由當事人選定或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只有當事人沒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約定仲裁庭組成方式或者選定仲裁員時,
2022-01-25 15,340 -
仲裁庭組成
仲裁庭的組成:當事人可以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委托的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2021-12-21 15,340 -
仲裁庭的組成形式
我國《仲裁法》規(guī)定,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在我國,仲裁庭的組成形式的確定首先采取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即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確定,但是,仲裁法又對雙
2022-03-09 15,340 -
關于仲裁仲裁庭的組成建議
仲裁庭的構成第三十條 仲裁庭可由三名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選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選定或
2021-11-29 15,340
-
00:59
勞動仲裁找哪個部門?勞動仲裁找勞動仲裁委員會協(xié)助解決。勞動仲裁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處理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
3,634 2022.05.11 -
00:57
勞動仲裁申請人未按時出庭還可以再仲裁嗎勞動仲裁申請人未按時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請仲裁。申請人收到書面的開庭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請?zhí)幚?,勞動仲裁委員會按照撤回處理后,申請人重新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不予受理。因此,勞動仲裁申請人無正當
4,942 2022.05.11 -
01:09
仲裁去哪里仲裁仲裁的地點如下:仲裁的法律所在地,即法律意義上的仲裁地點,也就是說仲裁需要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內(nèi)進行,這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概念。仲裁地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仲裁地,而仲裁機構所在地指的就是仲裁機構所在的地方。商務合同的仲裁地與仲裁機構所在地是一樣的
3,57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