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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庭組成
仲裁庭的組成:當事人可以約定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由當事人共同選定或者委托的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2021-12-21 15,340 -
附仲裁庭的組成
仲裁庭的組成,根據《仲裁法》第三十條仲裁庭可以由三名仲裁員或者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第三十一條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各自選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
2022-05-08 15,340 -
仲裁庭的組成形式
我國《仲裁法》規(guī)定,仲裁庭可以由3名仲裁員或者1名仲裁員組成。由3名仲裁員組成的,設首席仲裁員。在我國,仲裁庭的組成形式的確定首先采取了當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則,即由雙方當事人自行確定,但是,仲裁法又對雙
2022-03-09 15,340 -
關于仲裁仲裁庭的組成建議
仲裁庭的構成第三十條 仲裁庭可由三名仲裁員或一名仲裁員組成。由三名仲裁員組成的首席仲裁員。 當事人約定由三名仲裁員組成仲裁庭的,應當選定或者委托仲裁委員會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員,第三名仲裁員由當事人選定或
2021-11-2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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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7
勞動仲裁申請人未按時出庭還可以再仲裁嗎勞動仲裁申請人未按時出庭的,不可以再申請仲裁。申請人收到書面的開庭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按照撤回仲裁申請?zhí)幚?,勞動仲裁委員會按照撤回處理后,申請人重新去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應當不予受理。因此,勞動仲裁申請人無正當
4,942 2022.05.11 -
01:09
仲裁去哪里仲裁仲裁的地點如下:仲裁的法律所在地,即法律意義上的仲裁地點,也就是說仲裁需要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內進行,這是一個法律意義上的概念。仲裁地指雙方當事人約定的仲裁地,而仲裁機構所在地指的就是仲裁機構所在的地方。商務合同的仲裁地與仲裁機構所在地是一樣的
3,572 2022.04.17 -
01:13
勞動仲裁仲裁期限是多久申請勞動仲裁的有效期為一年時間。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有下列情形的,仲裁期限按照下列規(guī)定計算: 1、申
3,148 2022.1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