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應該提供哪些材料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勞動仲裁是一個準司法程序,也是一個相對專業(yè)的司法程序,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立案,首先需要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和當?shù)貏趧又俨梦囊?,提供立案材料,來啟動仲裁程序。在仲裁立案后,勞動者如想仲裁委支付其訴請,還應準備能證明其訴請所依據(jù)事實的證據(jù)等。實踐中,勞動仲裁要準備的材料如下: 1、立案的材料,勞動者申請勞動仲裁,首先必須得連立案,立案需要仲裁申請書若干份、勞動者身份證復印件、用人單位企業(yè)信息,勞動關系的證據(jù),憑這些材料,可以順利立案; 2、庭審證據(jù)材料,比如,如果勞動者主張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金或者賠償金,需要提供離職原因的證據(jù);如果主張加班費,需要提供考勤表等能證明存在加班的證據(jù);如果主張未足額支付工資,需要提供工資標準的證據(jù),等等。
勞動仲裁需要提交材料包括勞動仲裁申請書;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被申請人工商注冊信息資料;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證據(jù)材料清單》一式兩份。
-
勞動仲裁應提供哪些資料申請請勞動仲裁,需要提供下面這些證據(jù)和材料: (1)勞動爭議申請書。 (2)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資料。 (3)勞動者的身份證復印件。 (4)證據(jù)資料,如勞動合同或協(xié)議、工資單、考勤記錄、同事的證人證言等。如果用人單位掌握管理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
2020.12.14 221 -
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1、勞動爭議仲裁申訴書; 2、身份證復印件; 3、被訴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或企業(yè)工商注冊登記信息資料; 4、證據(jù)材料復印件; 5、當事人提交證據(jù)材料清單及證據(jù)說明; 6、集體勞動爭議還需要提供:申訴人需推薦3-5名員工代表,填寫并提交《員工推
2020.11.23 2,482 -
工傷申請勞動仲裁應提供哪些材料工傷后申請勞動仲裁需要準備下列材料:工傷認定決定書、書面的仲裁申請書;按對方人數(shù)準備的申請書副本;醫(y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以及其他的證據(jù)材料。
2020.12.20 185
-
勞動仲裁應該提供哪些材料
1、當?shù)氐娜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原勞動局)內的勞動爭議仲裁委。 2、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你可以在現(xiàn)行向你所在的企業(yè)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你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
2022-05-07 15,340 -
勞動仲裁應提供哪些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zhí)峤幌铝胁牧希?(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供;
2022-05-18 15,340 -
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zhí)峤幌铝胁牧? (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供);
2022-05-19 15,340 -
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勞動仲裁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我們可以歸納為三類不同的人申請勞動仲裁需要的材料也不同: 第一類、申請人是員工的,請?zhí)峤幌铝胁牧?(1)勞動仲裁申請書(詳細陳述申請事項事實理由,一式兩份或按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供);(
2021-03-18 15,340
-
01:02
去勞動仲裁需要什么材料勞動仲裁需要以下資料: 1、勞動者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仲裁申請; 2、勞動仲裁需要仲裁申請書、身份證以及復印件、相關證據(jù)復印件、證據(jù)清單和用人單位的工商登記信息等資料; 3、勞動者需要在從辭職那天算起的一年時間
4,853 2022.04.17 -
01:02
送養(yǎng)孩子應提交哪些材料送養(yǎng)孩子要提交的材料,主要根據(jù)送養(yǎng)人的身份不同,做出不同的區(qū)別。 具體來說,分為以下情況: 1、如果送養(yǎng)人是被送養(yǎng)人的監(jiān)護人的話,就應當提交自己享有監(jiān)護權利的證明材料。其次,還需要提交被送養(yǎng)人的父母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證明,以明確自己有送
787 2022.05.13 -
01:11
大連勞動仲裁在哪大連勞動仲裁在大連市西崗區(qū)英華街49號。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后,應當在五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決定。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
3,437 2022.06.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