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單位有關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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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可解除勞動關系: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者存在過失性辭退情形,單方面解除;勞動者存在非過失性辭退情形,提前三十日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解除;因為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裁員的,提前通知全體勞動者并且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解除;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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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有哪些補償在用工期間,由于用人單位的原因與勞動者終止了勞動合同,涉及的并不是賠償,而是補償問題,因為賠償是針對違法行為而做出的,而補償是針對合法行為做出的。
2020.07.18 176 -
公司章程有哪些修改為避免公司章程修改時出現(xiàn)各種各樣的問題,修改章程時應按法定程序進行,具體步驟為: 1、由公司董事會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決議,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東會對章程修改條款進行表決。有限責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2020.12.19 419 -
關于單位規(guī)章對勞動者是否有約束力的問題用人單位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并向本單位職工公示使其知悉的規(guī)章制度,對本單位以及本單位的勞動者具有約束力,本單位以及本單位勞動者應當遵守。
2020.09.20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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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程序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1-23 15,340 -
單位的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程序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4-03 15,340 -
用人單位如何制定、修改有關勞動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3-12 15,340 -
單位可以修改或者制定有關勞動規(guī)章、重大事項的規(guī)章制度嗎?
1、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
2022-04-23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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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單位私改勞動合同違法嗎單位私自修改勞動合同,當然屬于違法行為。換句話說,擅自修改勞動合同,不僅涉及違約行為,而且屬于違法的行為。具體來說,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依照法律法規(guī)成立的勞動合同,對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約束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當事人應當
3,579 2022.05.11 -
01:22
勞動關系賠償責任有哪些勞動關系賠償責任分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兩種賠償責任; 1、用人單位的賠償責任包含:因其規(guī)章制度違反了法律相關規(guī)定,再經勞動行政部門給予警告并責令其改正,期間對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無故扣減或拖欠勞動者工資;拒絕支付勞動者加班工資;
2,073 2022.04.15 -
01:01
單位犯罪承擔的刑事責任有哪些除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1、單位犯罪實行兩罰制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2、單位犯罪實行單罰制的,只對單位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 根據規(guī)定,單位犯罪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815 2022.07.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