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解除與終止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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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jīng)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guī)定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八十一條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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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還有效嗎沒有廢止。勞動合同法的出臺不影響勞動法的效力,只是其中關于勞動合同的問題應當使用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仍然繼續(xù)有效,只不過二者不一致之處,以勞動合同法為準;原因是新法優(yōu)于舊法。且勞動合同法只是對勞動法中關于勞動合同部分作出了更詳細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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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6 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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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6 15,340 -
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
解除勞動合同與終止勞動合同的區(qū)別: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勞動合同沒有到終止日期前勞動者或用工單位單方或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終止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
2022-07-09 15,340 -
勞動合同終止和解除的條件?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
2021-06-3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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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不同,兩者具體的區(qū)別如下: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xiàn)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qū)е码p方勞動關系的繼續(xù)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消滅的情形。勞動合
3,600 2022.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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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有什么不同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區(qū)別在于:1、二者發(fā)生時間不同。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關系提前終結,勞動合同終止是勞動合同目的實現(xiàn)之后的正常終結;2、發(fā)生原因不同。勞動合同終止事由包括勞動合同中的預先約定、當事人喪失合同主體資格等因素,而勞動合同解除事由
2,975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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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區(qū)別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合同終止包含其他合同當事人約定以及法定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合同終止的其中一種情形。換句話說,合同終止是上位概念,包含其他特殊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下位概念。當事人可以通過解除合同的方式來終止合同,也可以通
2,090 2022.05.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