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合同解除是合同終止的一種形式,合同終止有多種形式,包括履行完畢終止、合同解除終止、混同終止等。 合同解除必然導致合同終止,但合同終止不全是因為合同解除導致的。二者的區(qū)別如下: 一、是否由當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在勞動合同訂
兩者的相同點: 勞動合同終止與解除的結果都是勞動關系的結束,雙方當事人之間相對于該勞動合同而形成的責任、權利和義務應隨之消滅。 兩者的不同點: 1、勞動合同的解除是勞動合同的提前終止 2、是否支付經濟補償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勞動〉
《勞動合同法》關于解除勞動合同和終止勞動合同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合同法》明確規(guī)定了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具體情形,但是在實踐中,對此仍有許多模糊甚至錯誤的認識。筆者通過本文對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情形稍加整理,供大家參考,如有不當之處,望指正。勞動合同的解除和勞
終止勞動合同補償問題有兩種情況,一種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一種是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補償問題。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有如下種情形: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
1、概念不同。解除勞動合同是指在沒有到終止日期前勞動者或用工單位單方或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終止勞動合同是指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
解除和終止的區(qū)別具體如下:1、勞動合同解除一般需要有解除合同的意示表示,勞動終止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意思表示。2、勞動合同的解除分為:意定解除、勞動者單方解除、用人單位單方解除等幾種情形,前
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區(qū)別在于:1、二者發(fā)生時間不同。勞動合同解除是指勞動關系提前終結,勞動合同終止是勞動合同目的實現之后的正常終結;2、發(fā)生原因不同。勞動合同終止事由包括勞動合同中的預先約定、當事人喪失合同主體資格等因素,而勞動合同解除事由
合同的解除與合同的終止,當然不是同一個概念。合同的終止包括了合同的解除,但是合同的終止還包括了其他情形。具體來說合同的終止,就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終止,包括了以下的情況:1、債務已經完全履行,合同的目的已經實現;2、雙方當事人通過法
合同解除與合同終止的最大區(qū)別在于,合同終止包含其他合同當事人約定以及法定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合同終止的其中一種情形。換句話說,合同終止是上位概念,包含其他特殊的情形;而合同解除只是下位概念。當事人可以通過解除合同的方式來終止合同,也可以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