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離職和經濟仲裁有區(qū)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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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和經濟仲裁的區(qū)別: 1、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系,處理的是經濟合同糾紛和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適用于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處理的是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資、勞保、辭辭退、勞動補償以及工傷等方面產生的勞動爭議。 2、設立依據不同。經濟仲裁機構是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的規(guī)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組建的專門處理經濟糾紛的獨立部門;勞動仲裁機構是依據勞動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在勞動部門設立的處理勞動爭議的組織。 3、立案條件不同。經濟仲裁必須當事人雙方在合同中訂有明確具體的仲裁條款或事后已經達成仲裁協議,才能申請立案。勞動仲裁是法律規(guī)定解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只要個人與用人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者形成事實上勞動關系,發(fā)生勞動爭議后就可以申請立案。 4、適用法律不同。經濟仲裁是雙方當事人同意就相互之間可能發(fā)生或已經發(fā)生的經濟糾紛通過仲裁一裁終局法律手段解決的方式,適用的是民商事法律、法規(guī)以及國際慣例和商業(yè)規(guī)則。勞動仲裁處理的是勞動爭議,適用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guī)。 5、仲裁效力不同。經濟仲裁屬于一裁終局,裁決一經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除非法定原因,當事人不能再提起訴訟,仲裁裁決與人民法院判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直接申請強制執(zhí)行;勞動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前置程序,當事人不服勞動仲裁裁決,多數情況下可以再提起訴訟。
仲裁機構的管轄權是非強制性的,是建立在雙方當事人之間協議的基礎上的,只有在當事人之間存在著將他們之間的爭議提交仲裁的協議,仲裁機構才有權審理他們之間的爭議??梢娭俨脵C構的管轄權來源于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另外,當事人之間的仲裁協議可以排除法院的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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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和經濟仲裁的區(qū)別
1、仲裁的對象不同,勞動仲裁的對象是勞動關系糾紛,經濟仲裁的對象是經濟合同糾紛。 2、仲裁程序適用的法律依據不同,勞動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仲裁法》,經濟仲裁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3、仲裁委員會不同,勞動仲裁委員會是勞動
2020.07.25 255 -
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有什么區(qū)別
勞動仲裁和經濟仲裁的區(qū)別: 1、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系,處理的是經濟合同糾紛和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適用于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處理的是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資、勞保、辭職辭退、勞動補償以及工傷等方面產
2020.05.11 163 -
勞動仲裁和經濟仲裁有什么區(qū)別
二者區(qū)別如下:1.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系;勞動仲裁適用于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2.設立依據不同。經濟仲裁機構是依照《仲裁法》的規(guī)定由地市人民政府組建的專門處理經濟糾紛的獨立部門;勞動仲裁機構是依據勞動法
2020.09.28 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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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性裁員和協議離職有什么區(qū)別
經濟性裁員與協議離職有區(qū)別,經濟裁員需要向職工和工會公示,聽取意見后,將裁員方案報送勞動行政部門。解除勞動合同則包括不同的情形其中雙方協商一致是其中的一種,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雖然協商達成一
2022-11-04 15,340 -
勞動仲裁和經濟仲裁的區(qū)別?
⒈發(fā)起條件不一樣。勞動仲裁由法律規(guī)定為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而經濟仲裁只能在雙方有明確具體的仲裁協議才能發(fā)起。 ⒉仲裁結果也不一樣。不服勞動仲裁可以提起訴訟,而經濟仲裁則屬于一裁終局,不能在提起訴訟。
2022-10-18 15,340 -
勞動仲裁和經濟仲裁有什么區(qū)別
適用對象不同。經濟仲裁適用于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經濟糾紛關系,處理的是經濟合同糾紛和財產權益糾紛;勞動仲裁適用于個人與單位之間勞動關系,處理的是個人與用人單位之間在工資、勞保、辭職辭退、勞動補償以及工傷
2022-07-01 15,340 -
經濟仲裁和勞動仲裁有什么區(qū)別
1、仲裁的對象不同,勞動仲裁的對象是勞動關系糾紛,經濟仲裁的對象是經濟合同糾紛。 2、仲裁程序適用的
2022-05-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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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和訴訟有什么區(qū)別仲裁和訴訟主要有以下幾點區(qū)別: 1、啟動條件不同。仲裁的前提是需要雙方當事人達成仲裁協議,雙方都同意將爭議提交給仲裁機關。而民事訴訟不需要雙方進行協商,只要一方向法院提起訴訟,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就會受理; 2、機構不同。仲裁是在仲裁委進行的
224 2022.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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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區(qū)別有哪些兩者的支付條件不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一般包括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依法執(zhí)行裁員、雙方共同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以及合同到期是否重新簽訂的情況。而賠償金是用人單位一方想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選擇繼續(xù)履行合約,也可以不履行
4,144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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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仲裁?仲裁和訴訟的區(qū)別是什么?仲裁是指糾紛當事人自愿達成協議,將糾紛提交專設機構審理,并作出對爭議各方均有約束力的裁決的,一種解決糾紛的制度和方式。仲裁機構仲裁的糾紛,包括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有仲裁協議;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
4,022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