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委托評估起訴離婚可否分割房產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在處理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所的房產案件中,經常遇到原、被告雙方對訴爭的夫妻共同所有的唯一房產各自主張所有權,在此情形下,應由法院依職權委托評估,然后將訴爭議房產判歸一方所有,由取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對價。法院應依職權委托評估,然后將訴爭議房產判歸一方所有,理由如下:其一,從評估的方式方法看,雖然對房產價值之評估在實務中多依據當事人申請,但并未當然排除特定情形下的法院依據職權進行評估之情形(如對涉及國家、集體等社會公共利益時法律已確規(guī)定可依據職權進行評估等);而解釋二第二十條中“……(二)一方主張房屋所有權的,由評估機構按市場價格對房屋作出評估,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應當給予另一方相應的補償……”之規(guī)定亦表明該解釋條款制定時最高人民法院亦未排除法院在特定情形下可依據職權對上述房產進行評估的情形。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1、如果夫妻雙方已達成協(xié)議,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處理,不需出具評估報告。 2、如果存在糾紛,那需要先進行價值評估,再由法院判決。 3、離婚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要求法院判決。
1、如果夫妻雙方已達成協(xié)議,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處理,不需出具評估報告。 2、如果存在糾紛,那需要先進行價值評估,再由法院判決。 3、離婚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要求法院判決。
-
單方委托評估法院是否承認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自行委托有關部門作出的鑒定結論,另一方當事人有證據足以反駁并申請重新鑒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準許。是否準許當事人重新鑒定的申請,首先要看該鑒定是法院委托或當事人自行委托。由于當事人單方委托所作的鑒定意見相對于法院
2020.02.22 478 -
法院起訴離婚房產價值怎么評估1、第一種方式:由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這是最節(jié)省、最便捷的一種方式,只要渉案雙方對房屋的價值協(xié)商一致,法院就可以按照該價值進行判決;第二種方式:委托專業(yè)房產估價機構進行評估。 2、委托第三方對房屋的價值進行評估,是當事人對房屋的價值無法協(xié)商一致
2022.01.21 107 -
-
離婚房產分割是否要評估
1、如果夫妻雙方已達成協(xié)議,可以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處理,不需出具評估報告。 2、如果存在糾紛,那需要先進行價值評估,再由法院判決。 3、離婚是雙方的共同財產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處理,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起訴要求法院
2023-06-13 15,340 -
離婚分割房產法院如何評估收費
離婚分割房產法院應當是按照房屋的總價值來評估收費。如果說這個房屋是屬于僅有的住房的情況之下,人民法院是不能夠支持出售或者是拍賣的,主要就是因為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規(guī)定的執(zhí)行是需要保障基本的住房需求。
2023-02-03 15,340 -
離婚房產分割如何評估
在處理離婚并分割夫妻共同所的房產案件中,經常遇到原、被告雙方對訴爭的夫妻共同所有的唯一房產各自主張所有權,在此情形下,應由法院依職權委托評估,然后將訴爭議房產判歸一方所有,由取得房產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
2022-04-15 15,340 -
離婚分割房產如何評估?
房產評估是按房屋總值來計算。若該房屋是僅有的住房,離婚房產評估流程是不會支持出售或拍賣房產的,因為基本的住房需求,必須得到保障,離婚時一般均等分割,分割時應按房屋的市場價(評估價)計算,而不是按購房合
2023-06-15 15,340
-
01:04
離婚時房屋不評估如何分割離婚時想要分割房屋但是又不想評估的,可以通過目前房屋市場同自家房屋相類似的成交價來確定房屋價值,然后如果雙方都認可該價格,就房屋價款沒有爭議的,可以不再進行評估,由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按照確定的價格給對方支付相應的折價款即可;其次,若雙方均
1,378 2022.04.17 -
01:05
起訴離婚財產怎么分割起訴離婚時,財產分割主要遵循下面幾個原則。 首先是平等原則,夫妻雙方平分共同財產。由于共同財產是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共同努力所得,因此雙方平等的享有財產權利。 第二是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原則。因為子女撫養(yǎng)費用占家庭生活支出一個重要部分,所
3,220 2022.05.11 -
00:53
離婚訴訟可以委托人嗎首先,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為訴訟代理人起訴,但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由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的授權委托書,并必須記明委托事項和權限。但由于離婚案件的特殊性,即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是否離婚以及財產的分割處理等問題,
1,890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