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中的員工提前離職的條件包含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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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離職要依法進行。如果當事人提前一個月(試用期提起三天)書面向單位申請離職,或者與單位協(xié)商經(jīng)過單位同意,或者單位有違法情形的,當事人都可以離職。單位故意刁難不讓離職,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申訴。但是如果提前申請離職,勞動合同有依法約定培訓費等協(xié)議的,當事人需要與單位協(xié)商給予合理的補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可以與該勞動者訂立協(xié)議,約定服務期。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支付的違約金不得超過服務期尚未履行部分所應分攤的培訓費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服務期的,不影響按照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提高勞動者在服務期期間的勞動報酬。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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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對員工辭職的規(guī)定: 1、跟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除合同; 2、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或者試用期內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3、用人單位有違法的情形,勞動者可以隨即解除勞動合同,無需提前通知。 4、勞動者違反規(guī)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要賠償損失。
勞動合同的條款包括必備條款和約定條款兩部分。 一、勞動合同的八條必備條款: 1、勞動合同期限。 2、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3、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4、勞動報酬。 5、社會保險。 6、勞動紀律。 7、勞動合同終止的條件。 8、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二、勞動合同除以上規(guī)定的必備條款外,勞動合同當事人還可以通過協(xié)商訂立約定條款。 雙方當事人可以就試用期、職業(yè)技能培訓、保守商業(yè)秘密、福利待遇等事項,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但雙方的約定條款不能違背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規(guī)章的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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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止履行的條件包含哪些合同中止履行是指債務人依法行使抗辯權拒絕債權人的履行請求,使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暫處于停止狀態(tài)。在合同中止履行期間,權利、義務關系依然存在,在抗辯權消滅后,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恢復原來的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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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是指勞動合同存續(xù)期間,由于某些因素導致勞動關系主體雙方(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主要權利義務在一定時期內暫時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屆滿后,又恢復到以前的正常狀態(tài)。一般有以下幾種情形:①勞動者應征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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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93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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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勞動合同訴訟要如何提起個人要提起訴訟的,首先要寫好起訴狀,起訴狀中要包含起訴的請求和理由。寫好起訴狀后,再帶上起訴狀、身份證、戶口本、相關證據(jù)原件或者復印件到被起訴人戶口所在地,或者經(jīng)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法院決定審理案件之后,會先組織雙方進行調解,調解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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