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對單位進行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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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的印章,如因單位撤銷、名稱改變或換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時,應及時送交印章制發(fā)機關封存或銷毀,或者按公安部會同有關部門另行制定的規(guī)定處理。
單位的普通規(guī)章制度不是必須經公示才有效,但是對于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和重大事項的決定,一般要經公示才有效,或者直接告知勞動者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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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對合同進行修改才能生效合同生效后的修改條件: 1、由合同性質和內容決定當事人一方可替換變更合同; 2、當事人雙方經協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損害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2021.03.21 2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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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重勞動關系單位該如何進行解除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按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2020.04.18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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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程序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1-23 15,340 -
單位的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程序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4-03 15,340 -
用人單位如何制定、修改有關勞動規(guī)章制度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3-12 15,340 -
單位勞動規(guī)章的修改程序是怎么樣的?
用人單位在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guī)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
2022-02-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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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私改勞動合同違法嗎單位私自修改勞動合同,當然屬于違法行為。換句話說,擅自修改勞動合同,不僅涉及違約行為,而且屬于違法的行為。具體來說,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條的規(guī)定,依照法律法規(guī)成立的勞動合同,對合同雙方當事人都具有相應的約束力。合同依法成立之后,當事人應當
3,57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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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共進行了幾次修改中國的憲法一共經歷了八次修改。分別在1975、1978、1982年對憲法進行了三次全面修改。1982年修改后的憲法即現行憲法,并在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和2018年對其進行了部分修正。最后一次的憲法修正是在2018年
20,164 2022.05.11 -
01:20
目前為止我國對憲法進行了幾次修改我國自《憲法》制定并實施以來,對于憲法的修改,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對現行憲法共進行了五次部分修改,分別是: 一、1988年4月12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二、1993年
49,997 2022.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