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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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勞動法》及《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的規(guī)定,在下列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應當根據勞動者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1)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以上兩種情況下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12個月。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了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xié)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fā)生嚴重困難,必須裁減人員,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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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的情形: (一)用人單位有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等法律規(guī)定的過錯行為,勞動者提出解除的; (二)用人單位主動提出,并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的; (三)用人單位依法經濟性裁員的; (四)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企業(yè)在以下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無十二個月的限制。 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xié)議的,支付經濟補償金。無十二個月的限制。 4、經濟性裁員,支付經濟補償金。無十二個月的限制。 5、經勞動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由企業(yè)解除勞動合同的,支付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工作時間不滿一年的按一年的標準發(fā)給經濟補償金。 6、用人單位以暴力、脅迫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導致勞動者辭職的,用人單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7、用人單位破產或者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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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應支付經濟補償金下列情形下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 1、勞動者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勞動者的; 4、用人單位依照企業(yè)破產法規(guī)定進行重整的; 5、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或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
2020.03.02 178 -
企業(yè)在何種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企業(yè)在以下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無十二個月的限制。 2、勞動者不
2020.04.30 159 -
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況《勞動合同法》第46第1款第5項規(guī)定,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期滿終止的,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根據該規(guī)定,用人單位同意續(xù)訂勞動合同,且維持或提高勞動合同約
2020.04.12 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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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在什么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的情如下: 1、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 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 三、用人單位合法解除勞動合同; 四、用人單位減少合同待遇,勞動者不予續(xù)簽。
2021-11-02 15,340 -
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1、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
2022-06-26 15,340 -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
2022-07-19 15,340 -
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主張經濟補償的情形如下:(一)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損害勞動者權
2021-11-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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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經過培訓、學習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了規(guī)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內容; 3、存在嚴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職行為,給用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 4、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238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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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意思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因為經濟補償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
1,827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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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補償金最多支付幾個月根據《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用人單位向員工支付的經濟補償金最高不得超過144個月,按規(guī)定,如果員工個人的月度工資高于單位所在的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所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度平均工資的3倍,則用人單位在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時,可按照職工的月
3,915 2021.04.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