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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因為和單位出現(xiàn)糾紛進行勞動仲裁,未給單位提供勞動,那么就應該按照請假計算。 在非員工本人原因,單位未按照員工工作的情況下,員工未提供勞動,單位是需要支付員工基本工資,以及其他法律規(guī)定的情況下,員工可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意外。員工本人未為單位
申請勞動仲裁后在仲裁前進行調解的,還要不要上班法律是沒有規(guī)定的,由當事人依據(jù)具體的情況而定的,如果還在職的,是可以上班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一條當事人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達成和解協(xié)議的,可以撤回仲裁申
去勞動仲裁不算上班。若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還沒有終止,用人單位要求職工上班的,職工應當在用人單位經營場所的上班。勞動者沒有在用人單位的地點上班的,可以按曠工處理。
【法律意見】申請勞動仲裁期間還是需要繼續(xù)上班。申請仲裁只是說明你與公司就勞動合同履行的某一方面存在爭議,勞動合同并沒有解除,依然需要接受公司管理需要正常勞動。否則,公司可以按照曠工處理。值得一提的是,
用人單位不要勞動者上班,不與勞動者繼續(xù)履行合同的,屬于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屬于一種違法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是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單位支付違法解除勞動關系
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序。按照《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規(guī)定,提起勞動仲裁的一方應在勞動爭議發(fā)
勞動仲裁不能網上申請,勞動者要申請勞動仲裁的,需要到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法院提交書面的勞動仲裁申請書,和能證明勞動關系存在
勞動仲裁不可以在網上申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發(fā)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
勞動仲裁撤訴后,可以再仲裁。撤訴分為已按撤訴處理和申訴人申請撤訴。只要符合受理條件,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需要再次立案審理。申請仲裁時效期間從撤訴那天重新開始計算。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需要從勞動爭議發(fā)生那天起的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