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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法律的規(guī)定,違約方一般是沒有解除合同的權利的。 但是在有些情況下,如果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將面臨更大的損失,而守約方拒不行使解除權。那么法院應當根據違約方的請求判決解除合同。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違約方無權解除合同,只有在有些情況下,如果繼續(xù)履行合同,違約方將面臨更大的損失,而守約方拒不行使解除權,強制履行顯然是非理性的選擇。 那么法院應當根據違約方的請求判決解除合同。同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1、合同的解除,是合同有效成立后,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關系歸于消滅的行為。合同解除是合同之債終止的事由之一。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有效成立以后,當解除的條件具備時,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自始或僅向將來消滅的行為,它
根本違約后可以不解除合同。 根據《民法典》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即根本違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此,就根本違約而言,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不解除
合同能違約解除,在一般情況下,雙方當事人訂立了合同以后,是不能隨意解除合同的,需要受到合同權利義務內容的約束。但是如果滿足法定或者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的,可以解除合同。約定解除是指在合同中約定解除合同的
違約方一般不能主張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
根本違約后,另一方未行使法定解除權的,合同不予解除。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條規(guī)定,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理由。解除合同的原因發(fā)生時,權利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違約方能否解除合同 嚴格意義上,合同法并沒有賦予違約方解除合同的權利。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出現(xiàn)了違約方雖然存在違約行為,但是合同已經無法繼續(xù)履行下去,或者合同履行下去出現(xiàn)了極大的事實阻礙的情況。針對這種情況,不同的法院會做出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解除合同后,違約責任由違約方承擔。 如果因違約導致合同被解除的,主張解除合同與主張違約責任是可以并存的,也就是,因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情況下,可以在解除合同的同時也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相應的損失賠償,此違約責任并
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方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受勞動合同的約束,均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若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如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