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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買賣居間合同的有效要件是:買賣雙方意思表示自愿真實、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協議內容合法、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形式;買賣關系的成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不得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
據介紹,在實現網上合同備案前,商品房退房問題。東莞的房地產交易中,合同主要是人工備案。由于發(fā)展商不會簽訂一份合同就立刻送往房管部門備案,因而合同備案時間往往滯后于合同的真正簽訂時間,購房者無法及時了解購買樓盤的相關情況。另一方面,如果發(fā)展商
1、房地產分離出賣,合同無效。 2、產權主體有問題,合同無效。 3、侵犯優(yōu)先購買權,合同無效。 4、非法轉讓,合同無效。 5、單位違反規(guī)定購房,合同無效。 6、價格欺詐,顯失公平,合同無效。
一、房屋買賣合同成立應具備的條件房屋買賣合同并不是各人隨意,想簽就簽,它的成立和有效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按我國現行房地產交易有關規(guī)則,商品房買賣合同成立需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房屋出售方必須具有該房屋所
房屋買賣合同的約定應包括: 1。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2.標的。 應明確房屋坐落的地點(方向、朝向、門牌號碼等)、類型(公房或私房)、結構(木制、磚制等)、質量(新舊程度、使用狀況)、房屋四至
1、農村房屋買賣必須具備的條件是: (一)出賣人和買受人是同一村的村民; (二)買受人符合宅基地使用標準; (三)所出售的房屋建造合法、符合當地標準; (四)買賣行為報經集體經濟組織批準同意。 2、法
我國的房地產二級市場還不夠規(guī)范,風險較大,這要求買賣雙方在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時一定要謹慎,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規(guī)避風險。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應具備:一、當事人的姓名、住所,有助于搞清當事人的具體情況、聯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根據買賣房屋的類型,可以向不同部門投訴。買賣房屋若屬于一手房,可以尋找建設局,消協等部門。若屬于二手房,則通過法院進行法律訴訟為佳。 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根據合同的類型有不同的投訴方式。若屬于合同本身存在法律問題的糾紛,除可提
由于購房者的專業(yè)知識有限,因此很容易被開發(fā)商欺騙,在簽訂購房合同的時候使自己陷入陷阱。一般來說,商品房買賣合同應當包括以下四個方面的內容:第一就是關于房屋以及樓盤的基本信息,例如具體的位置,具體的面積,附屬設備設施的情況;第二是關于房屋的價
新房要交付使用,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方面的條件: 1、工程竣工之后必須要進行驗收合格,并且辦理備案手續(xù)。工程在竣工之后,發(fā)包人應當根據施工圖紙,說明書以及國家頒發(fā)的檢驗標準,施工驗收規(guī)范進行驗收; 2、工程必須要取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