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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約定解除、協(xié)議解除和單方解除三種解除方式。如果無固定期限承包合同中沒有特別約定解除合同的條件,想要解除合同就需要和對方協(xié)商,除非對方有違約行為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的,當事人才有單方解除承包合同的權(quán)利。
依據(jù)我國相關(guān)法律的規(guī)定,簽訂了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后,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后是可以換公司的,如果未解除勞動合同的,一般是不能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
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及賠償(1)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2)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
1、《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單位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及賠償 (1)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也是勞動合同的一種類型,所以和其他類型的合同一樣,也適用勞動法的一些變更原則——一、協(xié)商解除。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36條,我們知道,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解除無固定期限的
解除無固定期限合同的條件具體如下: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規(guī)定的條件、程序,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解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的; (2)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長短不能確定,但并不是沒有終止時間。只要沒有出現(xiàn)法律規(guī)定的條件或者雙方約定的條件,雙方當事人就要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wù)。一旦出現(xiàn)了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無固定
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區(qū)別如下: 1、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則是雙方明確約定了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 2、在固定期限合同下,當用人單位不想要留用某個員工的時候,可以在勞動合
勞動合同期限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亦稱定期勞動合同,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在訂立合同時就明確約定了效力期間的勞動合同。其期限可長可短,長到幾年、十幾年。短到一年或者幾個月。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就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