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載結束后載決多長時間判決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對勞動爭議仲裁裁決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一般適用的是普通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的經過批準可以延長。如果適用簡易程序,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一、簡易程序人民法院適用簡易程序審理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審結。二、普通程序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要延長的,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三、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九條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法律規(guī)定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但實際從準備相應證據(jù)材料到得到裁決書,時間淵源不止45天,所以需要申請勞動仲裁的勞動者,可以提前收集證據(jù)材料。被申請人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應當在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答辯書。被申請人未提交答辯書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jù)。與爭議事項有關的證據(jù)屬于用人單位掌握的,用人單位應當在指定期限內提供。用人單位不提供的,應當承擔不利后果。
仲裁庭裁決案件,應當自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仲裁委員會主任或者其委托的仲裁院負責人書面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5日。 仲裁庭裁決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的,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當事人對先行裁決不服的,可以按照調解仲裁法有關規(guī)定處理
-
勞動仲裁多長時間結束?勞動仲裁案件一般會在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的四十五日內結束,如果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20.09.06 169 -
勞動仲裁判決后多長時間執(zhí)行勞動仲裁判決后一般情況下三十日之內執(zhí)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本法第四十七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所在地的中級人民申請撤銷裁決。
2020.01.21 334 -
-
勞動爭議仲裁開庭多長時間能結束判決
根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從立案到結案的勞動仲裁為45天,特殊情況可經院長批準延長15天。因此,仲裁結果可在開庭后45天內發(fā)生。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仲裁庭成立之日起60日內結案。如果案件復
2021-12-24 15,340 -
勞動仲裁的結束時間是多長,勞動仲裁多長時間結束
勞動仲裁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45日內結束。案件復雜需要延期的,延期期限不得超過15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仲裁裁決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021-11-05 15,340 -
勞動仲裁多長時間結束
法律規(guī)定是立案后五天內送達受理通知書,開庭前三天送達開庭能知書,一般情況下,勞動爭議案件是四十五天內結案,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六十天,像你這種情況的話,肯定是有問題了
2022-07-17 15,340 -
仲裁庭會在多長時間內結束解決勞動爭議
1、對于職工一方當事人在30人以下的勞動爭議案件,其處理時效按《勞動法》第82條規(guī)定的“仲裁裁決一般應在收到仲裁申請的60日內作出?!边@里所說的“收到仲裁申請”是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申訴書后,經過
2022-06-26 15,340
-
00:45
一審結束后多久有判決書一審結束后多久有判決書,主要看送達情況、案情等。我國的法律對案件的審判期限,也有相應的規(guī)定。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適用普通程序審理的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六
1,513 2022.05.13 -
01:03
勞動仲裁需要多長時間勞動仲裁需要多長時間要根據(jù)實際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收到仲裁申請書副本后,被申請人要在十天內上交答辯狀。被申請人沒有提交答辯狀的,不影響仲裁程序的進行。仲裁委裁決勞動爭議案件,要從受理仲裁申請的當天起四十五天內審結結束; 2、案情較為復
286 2022.11.26 -
00:50
勞動仲裁流程大概需要多長時間勞動仲裁流程大概需要四十五日。勞動仲裁委員會在審理勞動糾紛時,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勞動糾紛情況比較復雜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因此,勞動仲
5,342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