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據(jù)規(guī)定一般刑事案件有哪些?

1、刑事案件可以分為侵犯財產案件,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的案件等。
刑事案件主要包括的內容具體如下:
(1)危害國家安全罪;
(2)危害公共安全罪;
(3)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罪;
(4)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5)侵犯財產罪;
(6)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
(7)危害國防利益罪;
(8)貪污賄賂罪;
(9)瀆職罪;
(10)軍人違反職責罪。
2、一般刑事案件流程如下:
(1)偵查,公安機關對于現(xiàn)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
(2)審查起訴,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應當訊問犯罪嫌疑人,聽取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委托的人的意見;
(3)審判,人民法院對提起公訴的案件進行審查后,對于起訴書中有明確的指控犯罪事實并且附有證據(jù)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jù)復印件或者照片的,應當決定開庭審判。
二、刑事案件沒錢賠償怎么辦?
1、刑事案件沒錢賠償可以協(xié)商分期清償賠償款。
刑事案件不賠償?shù)奶幚矸绞接校?/p>
(1)有能力賠償而隱瞞財產的,原告可以向法院申請對被告財產進行調查,發(fā)現(xiàn)財產后,請求法院強制執(zhí)行被告的財產;
(2)確實無力償還的,可以協(xié)商分期清償賠償款;
(3)沒有勞動能力、生產困難的無法償還的,法院可能會終結賠償案件。
2、法院判決賠償后沒有錢的處理辦法:
(1)責任方如果有非貨幣財產,權利方可以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
(2)權利方先申請強制執(zhí)行,如果法院執(zhí)行局確認責任方無財產可執(zhí)行,可以中止執(zhí)行,等責任方有財產時再執(zhí)行。
(3)無力賠償財產可以賠償勞務,雙方達成協(xié)議簽字確認后報法院備案,責任方接受權利方和法院監(jiān)督,以付出勞務的方式賠償。
公民若實施了刑事犯罪行為,那么就有可能會成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這些犯罪嫌疑人、被告可能會被法院判處承擔刑事責任,也有可能不會被判刑。對于法院判處了刑事處罰的情形,犯罪分子若是對判決不服,是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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