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國家對跨國公司并購進行法律管制的效力根據(jù)作為國際法主體,國家有權力對與該國有關的跨國公司并購活動進行管制,其行使管轄權的效力依據(jù)是國際法上的國家主權原則,具體而言,是根據(jù)由國家主權原則引伸出來的經濟主權原則。經濟主權原則明確肯定了國家對境內的外國投資以及跨國公司的活動享有管理監(jiān)督權。[1]這種管理監(jiān)督權是由國家通過屬地管轄、屬人管轄和效果管轄來行使其權利的:(一)屬地管轄作為國家的基本要素主要有四個方面:第一是確定的地域范圍,第二是定居的居民,第三是政府,第四是主權。國家的管轄權首先是建立在第一和第二兩個方面的。在原則上,根據(jù)“領土內的一切都屬于領土”的法律格言,一個國家可以對其領土上的所有人、財產和行為享有管轄權,這即是國家的屬地優(yōu)越權,也稱領域管轄權。屬地管轄權是國家領土主權的體現(xiàn),所以,國家在行使這種管轄權時,領土范圍非常重要。根據(jù)國際法原則,國家的領土包括領陸、領水、領陸和領水下的底土,以及領陸和領水之上的領空。國家屬地管轄權為國家干預其領土范圍內跨國公司的并購活動提供了法理依據(jù)。(二)屬人管轄國家的屬人管轄權是指國家有權對一切具有本國國籍的國民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實行管轄。屬人管轄為國家管制本國跨國公司的國際并購活動提供了基本的法理依據(jù),它有助于擴大本國法律的域外效力,但是,同時,它使各國就同一個客體的管轄權不可避免地產生沖突。(三)效果原則效果原則實際上是以效果為基礎的屬地管轄,它是屬地管轄原則的一種延伸適用。在國際法上,效果原則最早是由國際常設法院1927年的荷花號案件提出的。效果原則是指在適用屬地管轄原則的時候,往往會產生這樣的問題,即在A國領土上的行為可以在B國產生不良影響。國際常設法院在荷花號案件的判決中指出,在這種情況下,B國有權利根據(jù)本國法律對在A國領土上的犯罪行為進行審訊和判決。這也稱為客觀的地域管轄原則,或者效果原則。然而,荷花號案件屬于國際刑事案件,且該案件的某些論點已為國際法的發(fā)展所推翻。因此,該管轄原則存在一定的不確定性。事實上,真正根據(jù)“效果原則”主張地域管轄權對壟斷問題進行管制的是美國第二巡回法院于1945年關于美國訴美國鋁公司案即Alcoa案的判決。在該案件中,法官Hand指出,謝*曼法也適用于外國企業(yè)在美國境內訂立的協(xié)議,只要“其意圖是影響美國出口,且事實上也影響了美國出口?!盚and法官在當時依據(jù)的是習慣法:即“任何一個國家都有權規(guī)定,即使對于那些不屬于本國的臣民,也不得在其國家領域外從事被這個國家譴責的且對其境內能夠產生不良后果的行為?!边@從而就確立了美國反壟斷法域外適用的效果原則(effectsdoctrine)。效果原則擴大了美國反壟斷法域外適用的效力的同時,也給其各國有關方面的立法帶來了巨大的借鑒意義,即它為母國和東*國監(jiān)管跨國公司并購活動也提供了基本的法理依據(jù)。國家不但可以根據(jù)屬地和屬人管轄原則對跨國公司并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jiān)督,而且也可根據(jù)效果原則對其行為進行監(jiān)管。二、國家對跨國公司并購進行管制的法律依據(jù)跨國公司并購活動在全世界如火如荼地發(fā)展,使世界各國的監(jiān)管機構對此極為關注,各國紛紛制訂有關法律對其不當行為進行約束,其進行管制的法律主要為:反壟斷法、證券法、外資法、公司法以及其他相關法律等等。下面,筆者將專辟一點以美國控制跨國公司并購的立法及今后的發(fā)展趨勢為題對此問題進行較為詳細地論述。三、美國控制跨國公司并購的立法及今后的發(fā)展趨勢美國是世界上并購活動最活躍的國家,也是并購法律體系最為復雜的國家。在美國,由于并購法律體系并未對外國人和美國人進行區(qū)別對待,而且美國沒有獨立的外國投資法律體系,因此,對跨國公司并購進行直接控制的法律、法規(guī)并不存在,美國的并購法律體系同時適用于國內企業(yè)并購、美國企業(yè)對外國公司的并購以及外國公司對美國公司的并購和外國公司之間對美國市場有影響的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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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管制存在的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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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國公司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經濟實體所組成,并從事生產、銷售和其他經營活動的國際性大型企業(yè)。 跨國公司的戰(zhàn)略目標是以國際市場為導向的,目的是實現(xiàn)全球利潤最大化,而國內企業(yè)是以國內市場為導向的。 跨國公司是通過控股的方式對國外的企業(yè)實行控...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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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止跨國公司并購陷阱?青海在線咨詢 2023-02-03規(guī)避跨國公司并購交易的陷阱的方法是為并購籌備內部資源以及對于目標公司進行盡職調查等。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公司并購后應當承繼被并購公司的債權以及債務。 -
公司法對跨國公司收購有如何的規(guī)定?香港在線咨詢 2022-07-28跨國并購是跨國公司常用的一種資本輸出方式。跨國公司的國際并購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企業(yè),兩個或兩個以上國家的市場和兩個以上政府控制下的法律制度,其中“一國跨國性企業(yè)”是并購發(fā)出企業(yè)或并購企業(yè),“另一國企業(yè)”是他國被并購企業(yè),也稱目標企業(yè)。這里所說的渠道,包括并購的跨國性企業(yè)直接向目標企業(yè)投資,或通過目標國所在地的子公司進行并購兩種形式,這里所指的支付手段,包括支付現(xiàn)金、從金融機構貸款、以股換股和 -
該如何解釋跨國并購?香港在線咨詢 2022-09-03跨國并購是指跨國兼并和跨國收購的總稱,是指一國企業(yè)(又稱并購企業(yè))為了達到某種目標,通過一定的渠道和支付手段,將另一國企業(yè)(又稱被并購企業(yè))的所有資產或足以行使運營活動的股份收買下來,從而對另一國企業(yè)的經營管理實施實際的或完全的控制行為。 -
什么是跨國并購基金江蘇在線咨詢 2022-08-19針對單筆購匯、付匯、本外幣支出等額500萬美元的交易,需要事先向外匯局進行大額報告,在有關部門(主要是商務和發(fā)改)完成真實性合規(guī)性審查并同意后,再予辦理。 -
中國企業(yè)跨國并購的動因是什么內蒙古在線咨詢 2022-10-171、中國企業(yè)跨國并購的動因有:為了繞過貿易壁壘;為了獲取戰(zhàn)略性資源;為了提升技術創(chuàng)新能力;為了拓展發(fā)展空間,搶占國際市場等。 2、《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條規(guī)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設合并。一個公司吸收其他公司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兩個以上公司合并設立一個新的公司為新設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