緊急避險的免責事由主要包括:
1.從主觀上看
實行緊急避險的目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
2.從客觀上看
它是在處于緊急危險的狀態(tài)下,不得已采取的以損害較小的合法權益來保全較大的合法權益的行為。
緊急避險行為不具備犯罪構成。從總體上說,它不僅沒有社會危害性,而且是對社會有利的行為。
二、緊急避險不能適用于哪些人
緊急避險不能適用于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也就是說對正在發(fā)生的危險負有特定職責的人,不能為了使自己避免這種危險而采取緊急避險的行為。這里所說的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是指擔任的職務或者從事的業(yè)務要求其對一定的危險負有排除的職責,同一定危險作斗爭是其職業(yè)義務,包括消防隊員、醫(yī)生、護士、船長、海員、民航駕駛員、防汛員、警衛(wèi)員、警察等的職業(yè)義務。
三、緊急避險是否受刑事處罰
合理的緊急避險不會受到刑事處罰。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一條的規(guī)定,緊急避險不負刑事責任。這就是說緊急避險是一種為法律所許可的行為,并不是犯罪,緊急避險人是不受刑事處罰的。但是,值得注意的事緊急避險必須控制必要的限度內,超過這個限度,可能就會改變緊急避險的性質,從而構成犯罪。
對于一些在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法律對其適用緊急避險有一定的限制,根據(jù)《刑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規(guī)定,關于避免本人危險的規(guī)定,不適用于職務上、業(yè)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因此,如警察等在職務上負有特定責任的人,在本人遭遇危險是,是不能適用緊急避險從而損害他人的合法權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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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是刑法規(guī)定的一種出罪事由。具體來說其構成要件有: 1、避險人的合法權益面臨現(xiàn)實危險(不含職業(yè)或者業(yè)務上有特定責任的人要面對的對其本人的危險); 2、這種危險正在發(fā)生; 3、因為不得以損害另一合法權益; 4、緊急避險要有避險意識,也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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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的適用條件是什么,緊急避險的種類及緊急避險的廣西在線咨詢 2022-04-01(一)緊急避險的概念: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為(《刑法》第21條)。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傷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二)緊急避險適用的條件:1、起因條件。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指必須有需要避免的危險存在。2、時間條件。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指危險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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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的適用條件是什么緊急避險的適用條件分別有哪些北京在線咨詢 2022-05-06(一)緊急避險的概念:緊急避險是指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為(《刑法》第21條)。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傷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二)緊急避險適用的條件:1、起因條件。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指必須有需要避免的危險存在。2、時間條件。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指危險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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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救助與緊急避險是指哪些呢?福建在線咨詢 2022-08-05緊急救助與緊急避險是不同的,具體可以看以下內容:何為緊急救助?以往的民法和行政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從法律層次上可以理解為:在他人生命、健康及合法財產(chǎn)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或者是自然災害時,非為法定或者職務行為予以將他人脫離危難之中的行為,稱之為緊急救助行為。 緊急避險指的是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發(fā)生的危險,不得已采取的緊急避險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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緊急避險不適用的情況主要有哪些?新疆在線咨詢 2023-12-101、起因條件:緊急避險的起因條件,是指必須有需要避免的危險存在。 2、時間條件:緊急避險的時間條件,是指危險必須正在發(fā)生。 3、對象條件:緊急避險的本質特征,就是為了保全一個較大的合法權益,而將其面臨的危險轉嫁給另一個較小的合法權益。 4、主觀條件、限制條件、限度條件、特別例外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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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不能采取緊急避險行為?江西在線咨詢 2023-06-12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危險負有特殊責任的人,不能為了使自己避免這種危險而采取避險措施。對危險負有特殊責任是指擔任的職務或者從事的業(yè)務要求其對一定的危險負有排除的職責,同一定危險作斗爭是其職業(yè)義務,這類從業(yè)人員一般包括消防隊員、醫(yī)生、護士、船長、海員、民航駕駛員、防汛員、警衛(wèi)員、警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