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條件下可向債權人進行申報
可申報的債權要滿足的要求:
1.須為以財產給付為內容的請求權
2.須為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3.須為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成立的對債務人享有的債權。
4.須為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
5.須為合法有效的債權。
二、證明債權發(fā)生事實及其數(shù)額的材料
各類合同書等債權原始材料及票據(jù)、轉賬單、對賬單等原始履行憑證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債權如有擔保的,還須提交抵押合同、質押合同、保證合同等相關合同及相關的登記證件(包括但不限于他項權利證)等擔保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債權的發(fā)生及變更(包括但不限于債權轉移、債務承擔、合同轉讓、債權債務重組、抵銷、清償)等原始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和復印件;
債權如涉及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zhí)行,則須提交訴訟、仲裁、調解、保全、執(zhí)行有關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已經(jīng)判決正在執(zhí)行或正在進行中的案件的起訴書、仲裁申請書、訴訟保全申請書、保全裁定書、生效判決書、調解書、裁決書、執(zhí)行申請書、法院執(zhí)行裁定書、法院執(zhí)行案件通知書等)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債權人主張債權的相關證明資料,如催款、催收通知等;
能夠證明債權發(fā)生、變更、存續(xù)、訴訟時效中止、中斷、延長及其金額等情況的其他材料原件(核對后歸還)及復印件
三、債權申報逾期的后果
債權人雖未在法定期間申報債權,但有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情形的,在破產財產分配前可向清算組申報債權。清算組負責審查其申報的債權,并由人民法院審查確定。債權人會議對人民法院同意該債權人參加破產財產分配有異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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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時候可以進行債權申報?債權需要在什么時候進行申報安徽在線咨詢 2022-10-15什么時候可以進行債權申報?債權申報期限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fā)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債權人在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申報債權。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債權人未申報債權的,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但是,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對其補充分配。那么,債權需要在什么時候進行申報法律是否有規(guī)定?請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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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債權申報方式未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可行嗎上海在線咨詢 2023-02-13當然,根據(jù)《破產法》的規(guī)定,債權人應當在人民法院確定的債權申報期限內向管理人申報債權。債權人申報債權時,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shù)額和有無財產擔保,并提交有關證據(jù)。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應當說明?!镀飘a法》第四十四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對債務人享有債權的債權人,依照本法規(guī)定的程序行使權利。第四十五條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后,應當確定債權人申報債權的期限。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fā)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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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叫“債權人”申報條件?重慶在線咨詢 2021-11-21可以申報的債權滿足以下要求: ⑴請求權支付為內容的請求權。 ⑵ 以債務人財產為受償基礎的請求權。 ⑶債務人在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所享有的債權。 4、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請求權。 必須是合法有效的債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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債權人在債權申報期限內不進行申報怎么辦?山西在線咨詢 2023-05-30債權人沒有申報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 在破產程序中,破產債權申報應當嚴格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期間進行。債權人逾期無正當理由申報債權的,視為其自動放棄債權,將得不到任何清償。逾期未申報的債權,可以在破產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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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債權期間可不可以對債權人進行清償內蒙古在線咨詢 2022-06-09申報債權期間不可以對債權人清償。公司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義務人應當及時組成清算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內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向清算組申報其債權的期間,清算組不得對債權人進行清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