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14
《侵權責任法》已經(jīng)廢止,相關的司法解釋也全部廢止?,F(xiàn)在生效的是《民法典》,目前最高人民法院還沒有就《民法典》出臺相關司法解釋。目前就《民法典》出臺的司法解釋包括:婚姻家庭編的司法解釋、擔保制度的司法解釋、物權編的司法解釋、繼承編的司法解釋等
一般符合以下幾個要件的就屬于侵權: 1、發(fā)生侵權的行為,侵犯他人財產(chǎn)或者對他人身體造成了損害; 2、侵權行為對被侵害人造成損害; 3、侵權行為和造成的損害有必然的聯(lián)系; 4、侵權人實施的侵權行為是有過錯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侵權責任司法解釋:侵權責任制度的基本作用,一是保護被侵權人,二是減少侵權行為。規(guī)定了民事主體的各種人身權利、財產(chǎn)權利及其他民事權益被侵害構成侵權時,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侵權責任制度的作用,可從多個角度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通過職務上的便利,把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并且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觸犯職務侵占罪的犯罪分子,騙取金額較大的,會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騙取金額巨大的,那么犯罪分子會被判處
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數(shù)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濫用職權最新司法解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致使公共財產(chǎn)、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損失”: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傷3人以上,或者輕傷9人以上,或者重傷2人、輕傷3人以上,或者重傷1人、輕傷6人以上的; (二)造成經(jīng)濟損失3
最新集資詐騙的司法解釋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非法占有為目的,使用詐騙方法實施本解釋第二條規(guī)定所列行為的,應當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以集資詐騙罪定罪處罰。
拒執(zhí)罪最新司法解釋是全稱拒不執(zhí)行判決、裁定罪,是指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給付內(nèi)容的判決、裁定負有履行義務的當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夠履行的情況下,拒不履行,情節(jié)嚴重的行為。侵害的客體是國家審判機關裁判和執(zhí)行的權威,直接故意表現(xiàn)為行為人明知人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的解釋》,首先,如果行為人與國家工作人員串通,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貪污、盜竊,以其他方法騙取或者非法占有公共財產(chǎn)的,以貪污罪的共犯論處。二是行為人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貪污、職務侵占案件如何認定共同犯罪幾個問題的解釋》的規(guī)定,第一,行為人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財物的,以貪污罪共犯論處。第二,行為人與公司、企業(yè)
關于職務侵占的最新司法解釋是:行為人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勾結,利用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將該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以職務侵占罪共犯論處。與國家工作人員勾結,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職務便利,共同侵吞、竊取
一、融資租賃合同的認定及效力 第一條 人民法院應當根據(jù)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guī)定,結合標的物的性質、價值、租金的構成以及當事人的合同權利和義務,對是否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作出認定。 對名為融資租賃合同,但實際不構成融資租賃法律關系的,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