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28
反請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提出的,旨在抵銷或吞并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的,與仲裁請求之標的和理由有牽連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和合法權益的獨立的請求。反請求是被申請人對抗申請人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律手段。從法律地位來分析,申請人與被
首先答辯雙方姓名,等基本信息。然后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起訴離婚一案,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1、答辯人同意離婚。 2、婚生子扶養(yǎng)問題。 3、夫妻共同財產(chǎn)依法分割。最后答辯人簽字,年月日。在訴訟離婚當中,原告向法院提出了起訴狀,而被告此時可以視自己的
勞動糾紛仲裁前置,向仲裁委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書之日起五日內(nèi),經(jīng)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并通
根據(jù)我國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勞動仲裁是指由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對當事人申請仲裁的勞動爭議居中公斷與裁決。在我國,勞動仲裁是勞動爭議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必經(jīng)程序。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二)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 (三)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仲裁申請書 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yè)、住址。(申請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申請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yè)、住址。(被申請人如為單位,應
申請人:××,性別,××年×月×日生,民族,住××市××路xx號,工作單位 委托代理人:××,××律師事務所律師。聯(lián)系電話xxxxxxxxxxx 請求事項: 請求對申請人因工傷事故導致的殘疾進行勞動能力鑒定。 事實與理由:
仲裁申請書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內(nèi)容: (1)申請人姓名、職業(yè)、住址、工作單位和身份證號碼;被訴人名稱、地址,如被訴人是用人單位,應寫明法定代表人姓名、職務,同時要注意到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案件,要寫明企業(yè)的性質(zhì),如是合資還是外商
1、首先需要寫明申請人、用人單位以及被申請機構的基本信息、最重要的需要寫明具體的請求事項、事實與理由,由相關證明材料的列明證據(jù)材料并說明其來源、最后由申請人簽字,注明日期。
勞動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基本信息;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收到仲裁申請之日起五日內(nèi),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受理。
合同是勞動證據(jù)的一種,除此之外在訴訟期間可作為勞動證據(jù)的還有工牌、工資卡、工作服等相關實體材料也能作為勞動證據(jù),具體的勞動證據(jù)是指用來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材料,例如工作證,工作服,工資卡,工資收入證明等。用來確認雙方存在勞動關系的重要
民事答辯狀是被告或被上訴人在收到起訴狀或上訴狀副本后,在法定期限內(nèi),針對原告的起訴狀或上訴狀的事實、理由及訴訟請求,作出答復和辯駁的文書。民事答辯狀分為首部、正文、尾部三部分。正文主要涉及以下三部分內(nèi)容: 1、答辯的理由。應針對原告或上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