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23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拒不搬出房屋的,出租人可以先與之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的,出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承租人返還房屋,并支付逾期返還房屋階段的房屋使用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條規(guī)定,租賃期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
首先,要看不繼續(xù)承租的前提是什么,是合同無效,租期屆滿還是合同解除。不同的情形有不同的處理方法。 對于合同無效的情形,若屬于裝飾物,出租人同意利用,則可以折價歸出租人所有; 若不同意,未形成附合的由承租人拆除,形成附合的按照各自導致合同無效
承租人拒絕退房是可以起訴的,承租人拒絕退房屬于違約行為,產生該糾紛的解決方式有:協(xié)議優(yōu)先;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申請基層組織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可以根據合同約定要求對方退還押金,如果不能協(xié)商解決可以起訴解決。
如果拒不騰房,可以自己進行騰房但前提是需要委托律師進行見證騰房過程,以免發(fā)生財物丟失紛爭?;蛘叩椒ㄔ浩鹪V騰房,第二種方案相比第一種方式時間更長,詳細的給我打電話咨詢
糾紛發(fā)生時當事人應該怎么舉證一、證明當事人主體適格的證據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身份證明資料,如身份證或本等;2、當事人為法人或其他經濟組織的,應提交主體登記資料,如工商營業(yè)副本、工商注冊登記資料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如果承租人拒不返還房屋,將會構成侵權。出租人可以以侵權之訴為由起訴原承租人,督促其早日返還房屋并承擔損失。
在借款關系中,如果遇到債務人拒絕還款的情況,則債權人可以在債務履行期限屆滿后,即雙方約定的還款日期屆滿后,向有管轄權的法院起訴,請求法院判決債務人償還債務。具體來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19條關于起訴條件的規(guī)定,起訴必須滿足
合同一方拒絕履行時,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繼續(xù)履行或者是解除合同賠償相應的損失。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是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未支付價款或者報酬的,對方可以要求其支付
夫妻離婚之后,拒絕撫養(yǎng)子女的,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第一種方式,子女歸另一方來撫養(yǎng),但是,拒絕撫養(yǎng)子女的一方要承擔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醫(yī)療費等等費用。沒有盡撫養(yǎng)義務的,另一方有權要求強制執(zhí)行。 第二種方式,雙方都拒絕撫養(yǎng)子女的,可先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