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20
不能退。因為押金是一方當事人將一定費用存放在對方處保證自己的行為不會對對方利益造成損害,如果造成損害的可以以此費用據實支付或另行賠償。在雙方法律關系不存在且無其他糾紛后,則押金應予以退還。在違約時將會被扣除。押金具有替代性,一般是在一方已為
租期沒到不想租了,違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的,應當按照約定賠償違約金,約定的違約金低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
房屋租賃合同未到期,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有以下權利:可以不同意解除合同,要求繼續(xù)履行。不要求繼續(xù)履行的,可以要求退還剩余租賃期間的費用。還可以要求賠償損失,損失包括:店鋪裝修費用剩余租期的攤銷額;
民法典規(guī)定,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承租人沒有搬走又不支付租金的,屬于合同違約的行為,要承擔違約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
1、房租拖欠超過規(guī)定限期就屬于違約,出租人是違約在先。 2、房東在租房合同未到期要求提前解約應及時通知出租人,如果因為第三方介入導致租客提前退房的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付租金。 3、如果租賃合同中有約
1、店面合同到期后當事人決定不續(xù)簽的,一般沒有補償。 2、到期后合同就終止,當事人之間的民事法律關系消滅。 3、但如果歸還的店面具有嚴重的毀損的,則店主可要求對方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租約未到期不租的,應當按照約定的內容賠違約金。違約金不是法定的,而是由雙方當事人進行約定的,合同生效后,一方當事人違約的,應當按照合同的約定向對方當事人支付違約金,當事人約定具體數額的,違約方應當向對方當事人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約定計算方
租房未到期不想租了,能退還押金嗎 從法律上來說,租房押金不屬于定金,不作為履行合同義務的擔保,租房押金的作用是,如果承租人在租賃期間損壞了房屋或房屋內物品,出租人有權在押金中扣除相關費用。因此,如果租賃合同沒有約定承租人提前退租時,出租人有
承包合同尚未到期對方出現了違約行為,經過催告之后,對方仍然不采取補救措施的話,當事人可以請求對方賠償相應的損失。需要注意,這里所說的違約行為包括了預期違約行為。換句話說,就算合同尚未到期,也可以主張違約責任。具體的賠償方案,可以由合同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