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作文勞動合同4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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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的是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員工時,需要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員工本人,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一個月通知,應當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內(nèi)容:有以下非過失性辭退情形的,用人單位提前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支付代通知金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崗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工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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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40條規(guī)定內(nèi)容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勞動者經(jīng)過培訓調(diào)整不能勝任工作;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
2020.09.19 1,323 -
勞動合同終止法條文關(guān)于終止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的終止情形包括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勞動合同期滿;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chǎn);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待遇;被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責令關(guān)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其他情形。
2020.07.23 130 -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何規(guī)定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無過失性辭退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時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單位在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終止勞動合同時應當提前一個月通知,如用人單位沒有依法提前一個月通知,應當給付一個月工資作為代替。
2020.06.09 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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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40條范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
2022-05-02 15,340 -
法律上的40條勞動合同條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
2022-05-04 15,340 -
《勞動合同法》4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
2022-05-05 15,340 -
勞動合同法40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
2022-05-0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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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生效條件勞動合同的生效要件有以下三點:1、簽訂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在簽訂合同時具備相應的民事權(quán)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在我國,年滿十六周歲,且精神正常的人擁有獨立簽訂勞動合同的行為能力;2、勞動合同的內(nèi)容與形式合法,不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guī)定或者社會公
4,018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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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未簽訂合同賠償條例的法律依據(jù)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勞動合同法要求單位和員工必須要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如果沒有簽書面勞動合同,會出現(xiàn)下面一系列的后果:如果是因為單位的原因不簽,那么給單位一個緩沖期,一個月內(nèi)單位不簽的話,對
2,840 2022.04.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