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些情況下,勞動者不得解除與孕婦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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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和《勞動法》的相關規(guī)定,婦女在懷孕期、哺乳期間,單位不能解除其勞動關系,婦女在懷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滿前,勞動合同期限應順延。此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應改變??梢?,國家對于作為弱勢群體的女職工的法律保護是十分符合實際情況的,因為懷孕女職工一旦遭到違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結束將難以找到工作,生活來源難以保障,因此國家禁止用人單位在職工懷孕期間解除勞動關系。而用人單位一旦非法辭退懷孕職工,所付出的代價也是很大的。二、應得賠償國家對孕期女職工的權益保護做出了明確的保護,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做出非法辭退,孕期職工有權申請以下賠償: 1.違法解除勞動關系賠償金:相當于2倍的經濟補償金計算方式:工作年限×離職前12月的平均工資×2倍(詳見《勞動合同法》第42、47、87條) 2.懷孕、產期、哺乳期“三期”工資 3.工資和加班工資(如有拖欠)應一并發(fā)放。《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勞動保護規(guī)定》中也有規(guī)定,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或者解除勞動合同。女職工在懷孕期間,用人單位不得在正常勞動日以外延長勞動時間;對不能勝任原勞動的,應當根據醫(yī)務部門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勞動。與公司協(xié)商不成的,可以考慮通過勞動仲裁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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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解除勞動關系的情況是: 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有下列情形的,用人單位不得《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否則就屬于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xù)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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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的需提前三日通知。 但是在用人單位有過錯的情況下,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還可以向單位主張經濟賠償。
2020.12.07 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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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況下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在以下情況不得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病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yè)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y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
2020.01.10 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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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在什么情況下不得解除與孕婦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
2022-04-08 15,340 -
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孕婦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
2022-01-07 15,340 -
用人單位在哪些情況下,勞動者不得解除與孕婦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一、法律依據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
2022-04-23 15,340 -
勞動者在哪些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得解除與孕婦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
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由此,按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法
2022-04-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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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有哪些不同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最主要的區(qū)別就是這是兩種不同的法律關系。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二者是屬于勞動關系。而勞務合同是由提供勞務者與接受勞務者之間簽訂的,雙方是平等的民事主體關系。在勞動合同的履行過程之中,勞動關系的雙方具有從屬性
2,446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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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在哪里勞動合同與勞務合同的區(qū)別如下: 1、適用的法律不同; 2、簽訂的形式不同。勞動合同則必需是書面合同,沒有簽訂書面合同,視為無合同,企業(yè)違反了勞動法,員工據此辭職,是可以拿到補償的。勞務合同既可以是書面合同,也可以是口頭合同; 3、解決糾紛的
5,20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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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勞動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系沒勞動合同的,可以通過其他的文件確定勞動關系。法律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的,可以通過工資支付憑證、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確定勞動關系,還可以通過用人單位
2,245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