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資、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等勞動報酬是否適用特殊仲裁時效的限制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對內(nèi)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1、勞動爭議發(fā)生后,當事人應在法律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向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勞動法》有明確規(guī)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應當自勞動爭議發(fā)生之日起60日內(nèi)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 2、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住所、通訊地址和聯(lián)系電話,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和所根據(jù)的事實、理由;證據(jù)和證據(jù)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書寫仲裁申請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仲裁委員會記入筆錄,經(jīng)申請人簽名或者蓋章確認。 3、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zhí)。對于仲裁申請書不規(guī)范或者材料不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nèi)一并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全部材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zhí)。
-
勞動仲裁對于雙倍工資一般時效和特殊時效一般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特殊時效: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fā)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
2020.10.03 199 -
-
加班費勞動仲裁的時效一年。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2020.04.12 226
-
工資、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等勞動報酬等勞動報酬是否適用特殊仲裁時效的限制
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適用特殊仲裁時效,勞動者在職期間或勞動關系終止后一年內(nèi)提出加班工資的請求都是符合仲裁時效規(guī)定的。在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勞動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資主張的,才受到仲裁時效限制
2022-04-08 15,340 -
工資、加班費、未休年休假工資等勞動報酬是否適用特殊仲裁時效的限制
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適用特殊仲裁時效,勞動者在職期間或勞動關系終止后一年內(nèi)提出加班工資的請求都是符合仲裁時效規(guī)定的。在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勞動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資主張的,才受到仲裁時效限制
2022-04-16 15,340 -
工資、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等勞動報酬是否適用特殊仲裁時效的限制?
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適用特殊仲裁時效,勞動者在職期間或勞動關系終止后一年內(nèi)提出加班工資的請求都是符合仲裁時效規(guī)定的。在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勞動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資主張的,才受到仲裁時效限制
2022-04-08 15,340 -
工資、加班費、未休年假工資等勞動報酬是否適用特殊仲裁時效
加班工資屬于“勞動報酬”,適用特殊仲裁時效,勞動者在職期間或勞動關系終止后一年內(nèi)提出加班工資的請求都是符合仲裁時效規(guī)定的。在勞動關系終止或解除一年之后,勞動者逾期提出加班工資主張的,才受到仲裁時效限制
2022-04-22 15,340
-
01:20
勞動仲裁時效首先要明確一點,勞動仲裁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勞動仲裁的時效有如下幾種情況: 1、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2、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勞動報酬爭議,不受
11,216 2022.04.15 -
01:01
申請勞動仲裁工資還是不發(fā)怎么辦申請勞動仲裁后還是不發(fā)工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根據(jù)相關法律規(guī)定可知,對依法設立的仲裁機構的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法院可以采取
2,395 2022.05.11 -
01:04
最高院關于雙倍工資仲裁時效最高院關于雙倍工資仲裁時效是一年。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規(guī)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
6,213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