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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內(nèi)如何辭職勞動者試用期內(nèi)離職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履行通知義務的,應當支付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經(jīng)濟損失。
2020.07.30 146 -
勞動法試用期辭職規(guī)定試用期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約定的,試用工作的期限。在這個約定期限內(nèi),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可以相互了解,從而決定是否要選擇對方作為工作伙伴。在試用期內(nèi),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是不需要附加任何條件的。用人單位也不能以勞動合同的約定為理由,要求勞
2022.04.12 2,790 -
勞動法試用期辭職的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辭職,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使單位領導不簽字批準,也可以在通知期間屆滿以后離開原單位。 單位不依法履行相關手續(xù)的話,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也可以申請勞動保障監(jiān)察,要求單位履行法定義務。
2020.05.25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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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用期辭職新勞動法
新勞動法的試用期辭職的規(guī)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2022-04-22 15,340 -
勞動法對試用期的辭職新規(guī)定
新勞動法的試用期辭職的規(guī)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2022-04-04 15,340 -
2017新勞動法試用期辭職是怎么定
新勞動法的試用期辭職的規(guī)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
2022-04-10 15,340 -
勞動法規(guī)定試用期辭職
《勞動法》確立試用期的目的就是給職工和用人單位一個相互考察適應的時間。在此期間,如果勞動者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其他方面如工資、保險、勞動保護等方面都受法律的充分保護。 第
2022-04-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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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0
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 如果勞動合同的時間期限為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那么試用期不可以超過1個月; 如果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1年以上不滿3年的,那么對應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對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9,247 2022.04.15 -
00:52
勞動合同簽三年試用期6個月合法嗎?勞動合同簽三年,試用期六個月合法。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可以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可以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可以
6,142 2022.05.11 -
01:16
工作試用期被辭退賠償工作試用期被辭退賠償,用人單位有證據(jù)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可以解除合同,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但是應當按出勤結清工資。因為結算的是試用期工資,當然按照試用期工資標準計算。勞動關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
2,019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