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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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勞動法》規(guī)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但是,當前的標準工時制工作時長,是國務院《關于修改〈國務院關于職工工作時間的規(guī)定〉的決定》(國務院令第174號)確定的,其核心內容是勞動者每天工作不超過8小時,每周不超過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這就是標準工時制。
勞動法第38條規(guī)定內容為: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勞動法是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的存在,為勞動者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jīng)濟的勞動制度,促進了經(jīng)濟發(fā)展和社會進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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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38條規(guī)定了什么該法條的內容是用人單位違法,勞動者可以依法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如果用人單位有沒有按照合同提供勞動條件、沒有按時支付勞動報酬、沒有繳納保險費、損害勞動者權益或者是其他違法行為的,員工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賠償。
2020.02.03 411 -
勞動合同法第38條的內容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guī)定內容如下:如果工作單位有下列情形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一個是用人單位沒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第二個用人單位沒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第三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第四,用人
2020.11.25 2,919 -
勞動法第38條有哪些規(guī)定勞動法第38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當與工會和勞動者協(xié)商。
2023.01.06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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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法第38條是什么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
2022-11-11 15,340 -
勞動合同法38條的規(guī)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
2022-11-07 15,340 -
勞動合同法38條規(guī)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
2022-11-10 15,340 -
勞動合同法38條規(guī)定是什么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
2022-10-1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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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5
勞動法第38條辭職賠償標準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勞動法第38條辭職賠償,主要是按照勞動者在所在單位工作的時間和本人工資進行計算的,其中工作每滿一年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一個月工資,工作滿6個月但不滿一年的,則按照一年進行計算;對于不滿六個月的,則統(tǒng)
25,376 2022.04.15 -
01:07
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是什么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續(xù)簽勞動合同的法律規(guī)定有:出現(xiàn)以下情況之一,勞動者同意續(xù)簽或者提出續(xù)簽勞動合同的,除了勞動者提出簽訂固定期限合同之外,用人單位應該與勞動者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xù)工作達十年及以上
5,886 2022.05.11 -
01:31
撤銷合同的法定條件是什么撤銷合同的法定條件如下: 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xiàn)。不可抗力是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不可抗力可以導致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不能按時履行; 2、預期違約。履行期尚未屆滿,債務人明示或默示毀約,這種行為被稱為
1,702 2022.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