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jiān)察告知書》是否具有可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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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事情很常見,一般來說,企業(yè)攤子大了,當?shù)仃P系硬了,區(qū)區(qū)勞動監(jiān)察大隊送點錢,就那幾個人就擺平了。打工者是弱勢群體,在打工過程中要保護自己,進公司后要第一時間與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勞動報酬、支付方式以及勞動環(huán)境和條件。一旦存在勞資糾紛,可以申請勞動監(jiān)察大隊介入,如果證據(jù)充足的情況下,這是一種最簡單、最經(jīng)濟的方法,但是有時候這個也不是良藥,上面提到的,到勞動監(jiān)察投訴要寫投訴書是必須的,起碼要將時間的主要細節(jié)全部說清楚,提交相關的證據(jù)(比如勞動合同復印件、工作筆記、考勤記錄,工資表或領用情況),用人單位的口頭承諾是無法律效力的,也沒辦法作為投訴受理的內(nèi)容,這點不是工作人員推脫,因為勞動合同法也很清楚的說明了。勞動合同應該是書面形式,口說無憑,立字為據(jù),口頭承諾就是扯皮的種子。如果被告知存在爭議不受理,那就只有通過法院或者仲裁機構(gòu)進行民事訴訟了,具體以勞動合同中約定的爭議處理方式為準,約定仲裁的,必須到約定的仲裁機構(gòu)去申請仲裁。約定法院訴訟解決的,必須到法院訴訟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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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jiān)察部門整改通知書》有可訴性。就其名稱而言,屬于一種告知行為,告知的內(nèi)容可以是相對人的法定權(quán)利,也可以是有權(quán)部門已經(jīng)作出的處理結(jié)果,還可以是勞動保障部門對相對人舉報情況的說明。判斷一個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具有可訴性,關鍵是看其是否對相對人的權(quán)利義務產(chǎn)生影響。根據(jù)行政權(quán)力置于監(jiān)督之下的原則,對行政機關處分相對人權(quán)利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應賦予相對人行政救濟或司法救濟權(quán)利。
投訴人可以對下列勞動保障違法行為進行投訴: 1、用人單位在招用勞動者時收取保證金、押金等費用或者扣押勞動者合法證件的。 2、用人單位不依法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或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 4、用人單位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5、用人單位拒不支付或者不按標準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報酬和節(jié)假日加班工資報酬的。 6、用人單位低于當?shù)刈畹凸べY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7、用人單位未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的。 8、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后,不按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給予勞動者經(jīng)濟補償?shù)摹?9、用人單位違反女職工、未成年工、殘疾人特殊勞動保護規(guī)定的。 10、其他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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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保障監(jiān)察投訴書范本勞動者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舉報投訴: 1、直接來訪,投訴舉報的人員可以直接到當?shù)貏趧颖U媳O(jiān)察機構(gòu)反映情況; 2、書面來信:請按寄信要求,寫清收件人的詳細情況,以免誤投或丟失。包括:收件人地址、單位、郵政編碼等; 3、撥打服務熱線進行咨詢,全省統(tǒ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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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0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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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具有勞動保障監(jiān)察權(quán)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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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25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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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6 15,340 -
勞動保障監(jiān)察。
勞動保障部門不實施勞動保障監(jiān)督的,可以向上級機關或者當?shù)厝嗣穹ㄔ荷暾埿姓妥h。但是,無論是申請行政復議還是提起行政訴訟,都應當提供證據(jù)證明勞動監(jiān)督部門不作為。
2021-12-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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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函是否有法律效力告知函不具有法律效力。告知函嚴格意義上來說只是起到通知的作用,僅為通知當事人履行義務或者停止侵害行為等,如果不履行自身應盡的義務或者停止侵害行為等侵權(quán)行為,將進行下一步的行動。因此,告知函只是起到一定的告知和警告作用,如果催告后不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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