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解除無法勝任工作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應該給勞動者經濟補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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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解除無法勝任工作勞動者的勞動關系,應該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標準為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秳趧雍贤ā返谒氖畻l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xù)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xù)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guī)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guī)定終止勞動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qū)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qū)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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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用人單位可以提前30日書面通知勞動者或者額外支付1個月工資以后,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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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嗎在以下情形下,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對勞動者進行補償:勞動者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依照勞動合同法法第四十條規(guī)定解除勞
2020.10.08 140 -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應該怎么補償用人單位和勞動者解除合同,如果是由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或者單位具有裁員等行為的,需給予勞動者補償。如果是勞動者主動提出離職的,則一般單位不需要給予其補償。
2020.10.06 172 -
勞動者怎樣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的方法: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解除;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解除。
2020.01.23 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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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時間每滿1年,發(fā)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但最多不超過12個月。勞動合
2022-04-09 15,340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需要給付經濟補償金嗎
不簽訂勞動合同屬于違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
2022-04-17 15,340 -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要付經濟補償金嗎
對單位強制解除與員工的勞動關系,根據解除勞動關系的原因不同,單位可能需要支付員工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 企業(yè)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 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
2022-04-08 15,340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需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要分3種不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沒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沒有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9條規(guī)定的情形
2022-03-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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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59
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不應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具體如下: 1、勞動者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主動表示不續(xù)簽原合同的,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2、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由于主管部門調動或轉移工作單位而被解除勞動合同,未造成失業(yè)的,用人單位可以不
1,708 2022.04.17 -
00:47
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是什么意思用人單位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意思不需要進行經濟補償。因為經濟補償是有法律規(guī)定的,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用人單位在解除勞動合同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符合法定情形的,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不符合法定情形的,無需支付經濟
1,827 2022.05.11 -
01:03
哪種情況下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用人單位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情況如下: 1、在試用期間經過培訓、學習仍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了規(guī)章制度的,例如泄露了保密的內容; 3、存在嚴重的不可挽救的失職行為,給用工單位造成巨大損失; 4、同時與其他用工單位建立勞動關系
4,238 2022.05.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