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繼承分配從哪個時刻開始算起的

繼承是從被繼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時候起算的。如果相互有繼承關(guān)系的數(shù)人難以確定死亡時間的,推定沒有其他繼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繼承人,輩份不同的,推定長輩先死亡。
二、繼承中繼承人死亡怎么辦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死亡的處理方式:若該繼承人為遺囑繼承人的情況下,則其份額由法定繼承人予以繼承。若該繼承為法定繼承人的,則其份額可由其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
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
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quán)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
三、胎兒是死胎的繼承權(quán)還有嗎
死胎是沒有繼承權(quán)的,對胎兒保留份額的處理,依胎兒出生時是死體還是活體而不同:
1.如果胎兒出生時是活體的,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可由其母親代為保管。
2.如果胎兒出生后不久即死亡,則該保留份額為該嬰兒所有,但應(yīng)由該死嬰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
因?yàn)樘撼錾蠹慈〉妹袷轮黧w資格,可以繼承遺產(chǎn),即使出生后不久就死亡的,保留的遺產(chǎn)份額還是屬于他所有,因此死亡后由他的法定繼承人按法定繼承處理。
3.如果胎兒出生時即為死胎,則該保留的份額由被繼承人的繼承人再分割。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條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輩血親代位繼承。\n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n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被代位繼承人有權(quán)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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