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1.11.04
勞動合同未到期勞動者可以解約。勞動者隨時都有辭職的權利,如果不能與單位協(xié)商一致辭職的,只要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單位即可,如果是處于試用期的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單位即可。 但是如果單位給勞動者提供了培訓,并且約定了服務期的,此時服務期未滿之前勞動
1、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由員工提出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書面申請書,按照雙方協(xié)商內容制作“解除勞動合同協(xié)議書”。2、定制合理合法的違約金金額,如果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在解除勞動合同時,提出解約的一方需按要求支付違約金。3、如果違約金高出
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期間,如果還未正式解除勞動合同,那么就仍是勞動合同履行的時間,在法定的醫(yī)療期滿前,用人單位是不能解除勞動合同的,否則就構成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依據(jù)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
勞動合同到期后,用人單位既未終止勞動合同,也未續(xù)簽訂勞動合同,勞動者繼續(xù)在用人單位工作,實際上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根據(jù)勞動部《關于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若干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期滿后,
(一)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 勞動者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辦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即不能對勞動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減人員的方式解
個人與公司協(xié)商終止勞動合同的條件是雙方都愿意終止勞動關系,并能夠就補償問題達成協(xié)議。用人單位協(xié)商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和每年支付一個月工
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經濟補償。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且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給予經濟補償,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
長期勞動合同解除賠償?shù)姆椒ㄈ缦拢喝绻痪邆浞ǘɡ碛?,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系的,都是屬于違法解除,那么這種情況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在以下情況下,勞動者可以獲得經濟補償:用人單位與勞動
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方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受勞動合同的約束,均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若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如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