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11.09
房屋租賃糾紛可以概括為以下三種類型: 1、損害賠償糾紛。如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shù)取?2、租金支付糾紛。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糾紛。 3、其他糾紛。諸如房地產租賃期間出售的優(yōu)先權糾紛、轉租糾紛、變更房屋用途糾紛以及租賃合同未經登記致使
防范房屋租賃糾紛應注意查驗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與房屋產權登記人是否一致;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以及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yè)管理費的承擔;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維修責任;要求房東提供租金、押金收據;應對
雙方因租賃房屋發(fā)生糾紛的,雙方可以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協(xié)商不成的,應當按照房屋租賃合同中約定的民事訴訟或者申請仲裁解決。
防范房屋租賃糾紛應注意查驗房東的有效身份證明與房屋產權登記人是否一致;問清房租包含的內容,以及水、電、暖、煤氣(天然氣)和物業(yè)管理費的承擔;明確租賃期限、能否轉租、房租支付時間、付款方式、違約責任、維
租賃合同是指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給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在房屋租賃中的裝修糾紛的處理中,可以通過如下途徑進行磋商解決。 如果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裝飾裝修,租賃合同無效時,未形成附合的裝
一、房屋租賃糾紛怎么辦 1、調解。它是指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出租承租雙方當事人經過自愿協(xié)商,排除爭端,達成和解的一種方法和活動。調解的主體可以是基層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和居民委員會。 仲裁是一種準司法活
房屋租賃糾紛屬于民事糾紛。 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常見的有房屋損壞賠償、人身或財物損害賠償、侵犯房屋共有人合法權益賠償?shù)?。從司法實踐看,
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租方與承租方發(fā)生糾紛時,首先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就糾紛事項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xié)議》,明確約定糾紛事項的處理方法。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無法協(xié)商一致,則應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
確定糾紛案件的管轄法院,首先應確定地域管轄,即應當由何地的法院管轄,其次再確定級別管轄,即哪個級別的法院對該糾紛案件有管轄權。 關于房屋租賃合同的地域管轄問題,一般的民事案件中,案件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進行管轄。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不可以約定管轄。因為,房屋租賃合同糾紛屬于《民事訴訟法》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的專屬管轄;《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合同當事人可以對糾紛的管轄法院進行約定,但是不能違反《民事訴訟法》關于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 房屋租賃合同糾紛的管轄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