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11
如果租賃合同中對違約金有約定,則按約定的違約金比例支付,約定的違約金過高或過低可以請求變更,約定的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百分之三十的,可認定為約定過高,可要求降低。對違約金沒有約定,應按違約造成的實際損失來計算違約金。
土地租賃合同糾紛是專屬管轄。土地租賃合同是土地糾紛中的一種,土地屬于不動產(chǎn),因不動產(chǎn)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chǎn)所在地人民法院實行專屬管轄,以不動產(chǎn)所在地為管轄地。
車輛租賃合同糾紛違約金按照合同約定的標準計算,合同沒有約定的根據(jù)實際損失情況按照當事人協(xié)商確定的數(shù)額計算,最多不能超過實際損失的30%。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1、違約金具有補償性和懲罰性,但不能超過造成的損失,否則會違背公平原則,成為另一方謀取不正當利益和收入的手段,你們的約定明顯不合理。 2、一旦雙方發(fā)生糾紛,對方依照合同約定要求你支付1萬元的違約金時,
土地租賃合同違約,另一方有權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并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根據(jù)《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
根據(jù)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土地租賃合同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
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糾紛,是指出租人與承租人相互之間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的履行情況以及不履行的后果產(chǎn)生爭議。對履行的情況產(chǎn)生爭議,一般是指對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是否已經(jīng)履行或者其履行是否符合合同規(guī)定發(fā)生爭
租賃土地合同違約責任如何約定。大家好,我是法師兄的特邀律師田雯。租賃土地合同的違約責任,可以由雙方事先約定,而日常生活中經(jīng)常適用的約定違約責任包括了:1、違約金責任;2、定金罰則責任。換句話說,當事人可以在租賃土地合同中,明確約定違約金條款
違約糾紛是合同糾紛中的一類。違約指的是,合同的一方或雙方當事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違反合同約定的行為。而合同糾紛指的是,因合同的生效、解釋、履行、變更、終止等行為,而引起的合同當事人的所有爭議。合同糾紛的內(nèi)容主要表現(xiàn)在:爭議主體對于導致合同的
在房屋租賃合同履行過程中,出租方與承租方發(fā)生糾紛時,首先應當通過協(xié)商解決,如果雙方協(xié)商一致,可以就糾紛事項簽訂《房屋租賃合同補充協(xié)議》,明確約定糾紛事項的處理方法。如果出租方和承租方無法協(xié)商一致,則應當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