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和勞動合同中待遇和福利的區(qū)別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這些權利包括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wèi)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yè)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提請勞動爭議處理的權利以及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勞動權利。還包括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職工大會、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民主管理或者就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用人單位進行平等協(xié)商的權利。不能因為試用期的身份而加以限制,與其他勞動者區(qū)別對等。 (三)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也就是說,不管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訂立的是一年期限的勞動合同,還是三年、五年期限的勞動合同,如果約定了試用期,勞動合同期限的前一段期限(比如可能是三天、五天或者一個星期,可能是一個月或者兩個月)是試用期,試用期是包括在整個勞動合同期限里。不管試用期之后當然訂立勞動合同還是不訂立勞動合同,都不允許單獨約定試用期。 讀完這些,我們知道了用人單位是如何開除試用期員工的了。對于用人單位來說,如果試用期員工達不到自己公司的要求,是可以開除的,但是要按照規(guī)定來操作。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試用期的福利待遇有: (1)試用期工資的約定。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二十條規(guī)定,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試用期內需繳納社會保險?!渡鐣kU法》第五十八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
1、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試用期是指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勞動者是否合格進行考核,勞動者對用人單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進行考核的期限,這是一種雙方雙向選擇的表現(xiàn)。 2、試用期包括在勞動合同期限內。試用期不屬于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但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
試用期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和作用試用期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主要是:勞動合同簽訂了幾年指的是合同期,試用期一般包括在合同期內,一般3年以下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3個月。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合同期是不確定的,如果在職合同就一直有效。
2020.09.19 268 -
試用期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試用期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區(qū)別如下: 1、試用期合同與企業(yè)正式勞動合同一樣,同樣具有法律效益,旨在保護和維護應聘者在工作初期,由于不熟悉和不適應,而對工作中可能產生的各類隱含虛假報酬、工作內容、工作性質等欺騙性質信息的維權行為。 2、對于應聘者
2020.08.29 461 -
勞動合同和試用期勞動合同區(qū)別并無試用期合同一說,用人單位可以與勞動者約定試用期并在合同中寫明,試用期期間勞動者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日書面
2020.03.03 263
-
試用期的待遇和福利在勞動合同中會有什么不同?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
2022-03-28 15,340 -
試用期的待遇和福利在勞動合同法中會有什么不同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
2022-03-21 15,340 -
試用期的待遇和福利在勞動合同法中會有什么不同嗎?
(一)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 試用期是一個約定的條款,如果雙方沒有事先約定,用人單位就不能以試用期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二)勞動者在試用期間應當享有全部的勞動權利 勞動合同法限定了試用期的約定條件,勞
2022-03-28 15,340 -
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和非試用期有什么區(qū)別?
勞動合同中的試用期和非試用期的明顯區(qū)別:1.試用期工資標準通常比非試用期低。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022-10-07 15,340
-
01:10
試用期和勞動合同期限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 如果勞動合同的時間期限為3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那么試用期不可以超過1個月; 如果勞動合同所約定的時間為1年以上不滿3年的,那么對應的試用期不能超過2個月; 對于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是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9,247 2022.04.15 -
01:05
用工合同和勞動合同的區(qū)別用工合同和勞動合同一方是用人單位,一方是受聘人員。事業(yè)單位的話,由國家編制管理,工資、財政由國家撥款,由國務院人事部管理,聘用合同的訂立、變更、解除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有關規(guī)定。而企業(yè)是由勞動保障部門管理的,工資與財政發(fā)放并沒有太大的限制。聘
1,677 2022.06.22 -
01:10
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區(qū)別《勞動合同法》和《民法典》對勞動合同以及勞務合同,分別作出了規(guī)定。兩者的區(qū)別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主體不同、承擔勞動風險責任的主體不同以及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方式不同。 具體而言,主體不同。前者的簽訂主體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后者的簽訂主體雙
26,067 2022.04.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