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房租賃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應該如何處理?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一、私房租賃期間,經租賃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變更房屋租賃合同。二、私房租賃期間,租賃當事人死亡的,應按以下方式處理:1、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終止的,由房屋所有權的繼承人或者繼受人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2、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繼續(xù)履行租賃合同者有多人的,應當協(xié)商確定一名承租人。協(xié)商一致的,出租人依法變更承租人;協(xié)商不一致的,由出租人在可以繼續(xù)履行承租合同的人中確定一名承租人,原承租人的生前同住人仍享有居住權。房屋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改建、擴建、拆除重建,致原租賃合同部分或大部分不能適用的,出租人應當與承租人協(xié)商變更租賃合同。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該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終止。
租客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的行為屬于違約行為,出租人可以要求其支付違約金。如果雙方約定了違約金,發(fā)生一方違約后、守約方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時,若約定的違約金低于實際發(fā)生的損失,守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增加違約金;如果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實際損失,違約方可以起訴到法院請求減少違約金。
-
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應當如何補償
1、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解
2020.06.30 335 -
-
車位租賃合同應該如何終止
車位租賃合同終止的標準: 1、合同的終止適用于一方違約的情況,但主要適用于非違約的情況,如合同因履行、雙方協(xié)商一致、抵銷、混合終止等; 2、終止合同的方式主要包括,償還、解除、抵銷、提取存款、免除、混合等; 3、合同權利義務終止后,有時當事
2022.04.15 711
-
如何終止或者終止房屋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于****年**月**日簽署的***《房屋租賃合同》,雙方至目前為止履行情況良好。由于乙方****規(guī)劃原因,要求終止原《房屋租賃合同》,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達
2022-08-03 15,340 -
如何解除或終止商鋪租賃合同
1、單方面終止商鋪租賃合同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
2022-11-20 15,340 -
租賃租賃合同的解除,如何辦理終止合同
1、租賃合同到期。 2、房屋拆除改建。 3、房屋毀損。 4、房屋閑置。承租人無正當理由閑置公房6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終止合同。 5、承租人死亡。在房屋租賃合同中,承租人死亡而且又沒有同住的其他人時,
2022-08-23 15,340 -
租房合同解除后,應該如何處理租賃合同
出租人同意轉租的,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賃合同后,租賃合同停止履行,房屋轉租也終止?!吨腥A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后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要求恢復原
2021-11-07 15,340
-
01:01
房屋租賃合同備案如何解除房屋租賃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將房屋提供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給付約定租金,并于合同終止時將房屋完好歸還出租人的協(xié)議。 房屋租賃合同如果達到法定或者約定解除的條件的,就可以申請解除備案,具體情形如下: 1、出租人或承租人應向對方提出解除合同的
8,837 2022.07.03 -
01:09
解除廠房租賃合同違約金如何賠付解除廠房租賃合同之后,享有法定解除權的一方當事人,可以要求違約的另一方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就包括了支付違約金的責任。而由于違約金責任屬于約定的責任,因此違約金具體如何賠付,首先可以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如果雙方協(xié)商不成功的話,應當按照當事人事
1,052 2022.06.22 -
01:09
租賃合同能提前終止嗎租賃合同能否提前終止,要根據具體的情況而定: 1、租賃合同經過雙方協(xié)商可以提前終止; 2、出現法定的解除事由也可以提前終止; 3、若在簽訂合同時約定了不能提前終止的,那么租賃合同是不能提前終止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
641 2023.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