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確立為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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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后或依法享有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后,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已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 2、企業(yè)聘用退休人員的,不構成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關系,只成立民法意義上的勞務關系。
退休后返聘為勞務關系。用人單位與以下人員產生用工爭議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已經依法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者領取退休金的人員;企業(yè)經營性停產放長假人員;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內退人員;下崗待崗人員;企業(yè)停薪留職人員;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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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后返聘是否屬于勞動關系
被用人單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單位的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不用再次簽訂勞動合同。所以與勞動關系相應的各種法定的待遇用人單位可以無需給予這些特殊“勞動者”。
2020.01.28 337 -
再次建立勞動關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
再次建立勞動關系退休返聘后是不成立的,一般來說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以后或依法享有養(yǎng)老保險待遇或領取退休金后,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的已不再是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
2020.03.05 165 -
退休后返聘是勞動關系嗎
已享受養(yǎng)老保險待遇的離退休人員被再次聘用時,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書面協議,明確聘用期內的工作內容、報酬、醫(yī)療、勞動待遇等權利和義務。如發(fā)生用工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按勞務關系處理。
2020.09.21 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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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確立為勞動關系?
被用人單位聘用或者被返聘回原單位的離退休人員,與用人單位聘用或者原工作單位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不用再次簽訂勞動合同。
2023-11-01 15,340 -
退休返聘用工是否確立勞動關系
1、不是確立為勞動關系,而是勞務關系。 2、退休人員重新受聘,在工作崗位上付出的勞動,應享有獲取報酬的權利,同時其已經享受社會保險待遇,領取了退休金,國家已保證其老有所養(yǎng),因此退休再就業(yè)的,不應在劃入
2023-09-04 15,340 -
退休后返聘是否為勞動關系
1、《勞動合同法》第二條規(guī)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yè)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 2、我國勞動法律相
2022-12-11 15,340 -
勞動者通過退休返聘時與員工建立勞動關系退休返聘后是否成立勞動關
當員工的工作年限到達了法定退休年齡,則員工與公司就已經解除了勞動關系,員工可以不用上班而享有社會保險的待遇。但i是有些公司為了留住一些專門人才,通過退休返聘再聘請員工回到工作崗位后,那么員工和公司之間
2022-03-1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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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2
聘用退休人員需簽訂勞動合同嗎聘用退休人員不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因為退休人員已退出工作崗位、超出法定就業(yè)年齡,不再具有法律意義上的勞動主體資格,即不再具有建立勞動關系的主體資格,不在勞動合同法規(guī)范調整范圍,得適用民法規(guī)范調整范圍。退休人員中有的身體尚好,本人自愿,用人單位
9,246 2022.10.03 -
00:46
沒勞動合同怎樣確定勞動關系沒勞動合同的,可以通過其他的文件確定勞動關系。法律明確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未按照規(guī)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的,可以通過工資支付憑證、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確定勞動關系,還可以通過用人單位
2,245 2022.04.17 -
01:33
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qū)別勞務關系和勞動關系的區(qū)別有以下五種: 1、主體不同,勞動關系的主體是確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單位,另一方必然是勞動者。而勞務關系的主體是不確定的; 2、關系不同,勞動關系兩個主體之間不僅存在財產關系,還存在著人身關系。勞務關系兩個主體之間只存在
764 2023.07.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