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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讓方式對土地使用權有何意義
來源:法律編輯整理 時間: 2023-07-21 11:36:41 287 人看過

一、出讓方式對土地使用權有何意義

出讓方式對土地使用權的意義是: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后,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二、土地出讓金的使用范圍

1.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

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

2.土地開發(fā)支出

包括前期土地開發(fā)性支出以及按照財政部門規(guī)定與前期土地開發(fā)相關的費用等。

3.支農支出

包括計提農業(yè)土地開發(fā)資金、補助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農民塬有生活水平補貼支出以及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城市建設支出

包括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支出以及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5.其他支出

包括土地出讓業(yè)務費、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計提國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鎮(zhèn)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產或改制國有企業(yè)職工安置費支出等。

三、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法律特征為:

1.出讓方的主體資格特定,只能是國家;

2.土地使用權出讓是有償、有期限、附條件的土地使用權轉移;

3.土地使用權出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

4.土地使用權出讓法律關系是國家與用地者之間的一種資源分配關系,不適用一般民事合同的原則。

聲明:該文章是網(wǎng)站編輯根據(jù)互聯(lián)網(wǎng)公開的相關知識進行歸納整理。如若侵權或錯誤,請通過反饋渠道提交信息, 我們將及時處理。【點擊反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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