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賣標的保留價
來源:法律編輯整理
時間: 2023-06-08 1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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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價是指由委托人確定的,在拍賣活動中拍賣標的的最低價格。
《拍賣法》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委托人可以確定拍賣標的保留價,拍賣人不得以低于保留價的價格出售該拍賣標的。拍賣人應對拍賣標的的保留價保密。對于泄密的拍賣當事人,應承擔民事責任,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因此所受的損失。
在拍賣前,委托人及確定保留價的主持拍賣的拍賣師應向競買人說明。未說明的,則表明該拍賣標的具有保留價。
在拍賣中,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的,拍賣師應當宣布,此最高應價未達到保留價,不發(fā)生效力,該拍賣未成交,并停止對此拍賣標的的拍賣在拍賣后,對未成交的拍賣標的,應由委托人取回,并支付合理保管費用。委托人也可與拍賣人重新簽訂委托合同,并重新確定拍賣物品的保留價,以便再行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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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標的是指委托人委托本公司以拍賣方式出售的其所有或依法可以處分的物品或者財產權利。 拍賣標的的范圍很廣,既有有形的物品,如茶葉、古玩、藝術品等;也有無形的財產權利,如土地使用權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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