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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賃合同到期繼續(xù)使用的依據如下:《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十條的規(guī)定,房屋租賃期限屆滿,租賃合同終止。承租人需要繼續(xù)租用的,應當在租賃期限屆滿前3個月提出,并經出租人同意,重新簽定租賃合同。
彼時若租賃契約到期后,租約并未得到進一步的續(xù)約,然而租賃行為仍在持續(xù)進行中,此種情形往往會被認定為無固定期限的租賃關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之第734條的相關法學理論,在租賃期間屆滿之際,如承租方仍然利用租賃標的物,而出租方卻并未對
房屋租賃合同到期后,如果雙方均同意續(xù)約,那應該重新簽訂書面的房屋租賃合同,明確新的權利義務。即使仍按原協議履行或改動的權利義務條款較少,雙方不愿意重新簽訂書面協議,也應該簡單簽訂一份補充協議,附在原協
根據有關規(guī)定,房屋拆遷補償是要補償給房屋所有權人。至于承租方,可以依據租賃合同向出租方提出違約補償或重新提供租賃房屋。
1、常見的問題之一是,合同未到期,房客提出退房。房東可以同意退房、但同時有權按合同約定收取違約金(合同上假如對此有約定的話)。注意是有權,房東可以放棄權利,但是也可以行使權力。 2、因承租人違約導致合
無租賃合同房屋租賃不成立。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guī)定,房屋租賃當事人應當依法訂立租賃合同。房屋租賃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雙方約定,一般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房屋租賃當事人的姓名(名稱)和
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無效,當事人可以向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出租房屋、簽訂了房屋租賃合同,但是因為合同涉嫌無效從而產生了合同糾紛,當事人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來解決糾紛。而在起訴的過程中,當事人應當注意以下的要點:首先,當事人應當確保自己符合起
房屋租賃合同是需要繳納印花稅的。房屋租賃合同的印花稅的稅率,稅額的確定是按照《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執(zhí)行。租賃合同是屬于財產租賃合同,需要繳納印花稅。財產租賃合同為應納稅憑證。稅率房屋租賃合同的計稅依據就是租賃金額,也就是租賃的時候簽訂的合同金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可以知道,房屋租賃合同需要滿足下面幾個條件才會生效: 第一,合同當事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民事行為能力指的是,民事主體能以自己獨立的行為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能力。如果沒有民事行為能力,想要簽訂租賃合同只能通過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