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3.30
勞動仲裁部門歸勞動局管,勞動局歸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管,主要職責是; 1、做好勞動爭議仲裁工作,處理用人單位因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2、處理因執(zhí)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的規(guī)定發(fā)生的爭議。 3、處
勞動調解不成申請人應當在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內提交書面仲裁申請,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申請人的書面仲裁申請材料齊備的,仲裁委員會應當出具收件回執(zhí)。
勞動仲裁申請請求事項應當包括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仲裁請求以及事實、理由等。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工單位之間確立勞動關系,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xié)議。 根據(jù)這個協(xié)議,勞動者加入企業(yè)、個體經濟組織、事業(yè)組織、國家
南陽市社旗縣勞動仲裁可在當?shù)厝肆Y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科進行申請,勞動仲裁委員和勞動科在一個位置。員工申請勞動仲裁是向當?shù)乜h級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主要解決員工和單位之間的勞動糾紛。依據(jù)《勞動爭議調解仲裁
一般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裁決書,應當依照規(guī)定的期限履行一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
1、法律對此沒有規(guī)定,既可以自己打印也可以去勞動仲裁部門領取范本后自己填寫;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條【仲裁申請】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申請勞動仲裁一般是不能異地提起的。因為勞動爭議通常會讓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管轄。申請勞動仲裁,要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勞動部門才會進行受理、審核,而且在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必須要規(guī)定
勞動仲裁找勞動仲裁委員會協(xié)助解決。勞動仲裁會是勞動爭議的法定前置程序受理和處理機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同級工會代表、用人單位方面的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擔任。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
勞動仲裁不可以在網上申請。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發(fā)生勞動爭議的,勞動者可以先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解決,如果協(xié)商不成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申請勞動仲裁需要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交勞動爭議仲